互聯網金融協會倡議:第三方互聯網平臺不得藉助技術手段幫助合作金融機構逃避監管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願 北京報道

7月11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委託第三方互聯網平臺開展貸款網絡營銷活動的倡議》(下稱《倡議》)稱,近年來,大量金融機構委託第三方互聯網平臺開展貸款網絡營銷活動,提升了信貸服務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促進了普惠金融的發展,但是在客戶適當性管理、個人信息保護、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爲了促進貸款網絡營銷活動健康發展,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嚴防問題繼續滋生蔓延,經金融管理部門同意,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呼籲金融機構和第三方互聯網平臺規範開展貸款網絡營銷活動。

此次《倡議》共計19條,包括第三方互聯網平臺不得介入或變相介入授信審批、合同簽訂、資金劃轉等貸款核心環節;金融機構應當持續跟蹤評估,及時識別、防範、處置因第三方互聯網平臺違法違規、違約、經營失敗和重大負面輿情等導致的風險;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應當事先覈實金融機構放貸業務資質;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合理、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破壞公平競爭,不得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爲等。

《倡議》提到,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應當恪守技術服務本位,不得藉助技術手段幫助合作金融機構逃避監管,不得違規獲取、違規使用合作金融機構的客戶信息和業務數據以及個人信息;開展貸款網絡營銷應當確保金融機構和貸款產品的品牌與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的品牌相互獨立;鼓勵以上下區間的形式展示貸款實際年利率區間,不宜以“利率低至某數值”等表述引發客戶誤解等。

《倡議》還提到,金融機構和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應當全面履行金融消費者教育和保護義務,引導消費者合理借貸,提醒消費者在簽署貸款合同前認真、仔細閱讀,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主體、實際年利率、年化綜合資金成本、風險提示、還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諮詢投訴渠道、違約責任等關鍵條款應以準確、通俗、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應採取措施在借款人閱讀完合同全部條款後才能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