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教育成國際教育思潮 優外盟籲:修《國教法》應入法
戶外教育是否該納入《國民教育法》中,引發討論。(樟湖生態中小學校長陳清圳提供)
樟湖生態中小學學生和美國育民學校的學生一起在學校的茶園採茶、體驗製茶的過程。(樟湖生態中小學校長陳清圳提供)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4月19日審查《國民教育法》修正案,「戶外教育」並未入法,積極推動戶外教育的「優質戶外教育推動聯盟」呼籲,戶外教育早已是國際教育思潮與常態,不可能永遠把孩子關在教室裡,立法機關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不應大開教育倒車。
優質戶外教育推動聯盟召集人周聖心表示,隨着時空變遷,戶外教育是課綱核心素養,而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未能體察更多親師生的期盼,讓戶外教育「被隱形了」,僅以「應推動走出課室,提供學生體驗課程」的文字輕輕帶過,完全無法給予教師及學生任何具體支持和資源保障。
周聖心說,究其原因,或許是教師團體過度擴張部分教師的擔憂,擔憂戶外教育一旦入法,恐讓老師「必須得帶學生外出」,增添教學的壓力;然而,隨着網路、社會、科技的日新月異,不管學校及家長都不可能也不應再試圖把孩子關在教室,教學現場必須與真實世界與生活連結。
優質戶外教育推動聯盟表示,唯有將戶外教育明文入法,才能真的保障老師們的權益,讓戶外教育制度化,包括經費、分工、權責、風險管理,乃至於急難處理等,都更有依據與保障,也能適時引入專業知能與外部資源。
也唯有入法,才能讓戶外教育優質化,融入每一門學科及領域的教學裡,打破過去單向灌輸式的教學方式,讓學生學習活的知識,在「生活情境」中學習,提升品德、多元智能、身心健康、合羣互助和環境美學的素養。
因此,優質戶外教育推動聯盟呼籲,爲創建更優質的學習環境,行政與立法勿削足適履,犧牲學生接受優質教育的權利。呼籲在《國民教育法》三讀之前,廣泛聽取各方聲音,而非單一特定團體的意見,能重新評估行政院結合各界所提出的修正條文。
不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除了8大領域,明訂之「議題」更多達19項,教育部對戶外教育入法的立法理由,也完全適用於其他議題。若戶外教育須入法,其他議題又爲何不同步入法?一旦都入法,國教法與課程綱要的分際如何區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