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193縣道速限惹議 將通盤檢討

花蓮縣道193線北濱外環道至花蓮大橋段拓寬後,速限不一且最高限速僅50公里,引發民怨。記者王燕華/攝影

花蓮縣道193線北濱外環道至花蓮大橋段已拓寬爲雙向四線道,限速不一且最高時速僅50公里,縣議員魏嘉賢認爲,因道路寬敞順暢,用路人可能輕踩油門就超速,引發民怨,在議會籌組專案小組,昨開會建議檢討提升並統一速限。縣府建設處表示將研議,依據公路設計規範從線型、寬度、號誌等做綜合考量。

專案會議昨天舉行,主持人魏嘉賢表示,北濱外環道到花蓮大橋全長約5.6公里,拓寬後道路順暢,速限仍維持最高每小時50公里,駕駛人很容易超速,且紅綠燈號誌轉換時間秒數太短,有可能造成車輛急煞發生追撞事故,爲了維護道路安全以及通行順暢,有必要通盤檢討。

縣府建設處表示,該路段是依照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四級路平原區」等級拓寬,等級有規定都市計劃區內限速50公里、都計區外60公里,考量各項條件以後,以東海十街做爲分界,以北位於都計區內路段限速50公里,以南的都計區外則是40公里。

縣警局交通隊長張博皓說,該路段以吉安警分局編排測速照相勤務較多,若車速超出速限10公里,會以勸導爲主,超過20公里纔會取締,嚴重超速行爲最重會弔扣牌照。交通隊建議,未來若速限提升,最好能夠統一,纔不會因爲用路人難以分辨,不小心超速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