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震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 通報477件完成評估366件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受理震災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至107年2月23日截止,累計通報477件。(圖/記者王兆麟攝 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自2月6日震災後,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受理災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至23日截止,累計通報477件,已完成建築物緊急評估366件,餘111件克正續爲辦理建築物評估作業。
截至23日,申請建築物緊急評估案件數量已大幅下降;現今人力及行政資源應投入第二階段損壞評估作業(委託技師、建築師公會判定紅、黃單補強方式及概估建築物修復經費)及擬定震災後危險建築物後續補助作業實施計劃,並由專業技師、建築師給予民衆受損房舍拆除、修繕、補強工法之專業建議,同時概估建築物修復、拆除及重建費用。爲使行政資源集中辦理第二階段損壞評估作業及補助計劃,縣府訂於107年2月28日截止受理民衆申請災後建築物緊急評估。
自107年02月06日至107年2月23日止,縣府已受理災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之通報數量爲477件,增加幅度超過預期,本府緊急動員三大專業公會(建築師、技師團體)加入,尤其本縣的「花蓮縣建築師公會」更是全體人員(38名開業建築師),在不分晝夜的情況下全力投入災後緊急評估作業,希望能在3月10日以前完成已通報案件的緊急評估,以消彌市民的安全疑慮。
縣府依據各公會回報資料顯示,經通報評估後被判爲紅單案件數15件、黃單案件數15件,不貼單(無危險疑慮)案件數336件,被判爲紅單件數比例較低,大都屬於可修繕並無立即危險的建築物。因此,民衆若有個案因地震所造成之損壞,來不及在期限內申請災後緊急評估者,可逕洽花蓮縣建築師公會或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花蓮辦事處專業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
另凡屬於公寓大廈通報案件,均以幢或棟爲單位作爲緊急評估標的,評估結果由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逕行告知或公告向住戶說明,屬於紅單的危險建築物,相關資訊可逕詢縣府建設處使用管理科(聯絡電話:03-8230510、03-8227171#53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