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融金租因審批放款等環節嚴重不審慎連收3張罰單 董事長等6人被罰
本站財經6月3日訊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連收三張罰單,共計被罰325萬元,董事長等6名相關負責人均被罰。
罰單顯示:
因授權、項目調查、審議、審批放款等環節嚴重不審慎,該公司被罰100萬元;同時,時任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李鵬被警告,時任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醫療租賃事業部部長的章亞明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時任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醫療租賃事業部項目經理的樑焱被警告。
因以不宜變現的公益性資產作爲租賃物,該公司被罰50萬元;同時,時任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代爲履職總經理的史傑文、時任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受託履職總經理的邵力剛被警告。
該公司還因涉及以下違法違規事實被罰175萬元:1.董事、監事薪酬決定未經股東大會審議且未實施迴避;2.租賃資產風險分類不真實;3.以無法取得所有權的資產爲租賃物開展融資租賃業務;4.租賃業務“三查”不到位;5.租後管理不盡職。作爲相關負責人,時任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能源裝備事業部部長的孫平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