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老公偷吃...她離家出走半個月!一回家兒子秒告密:爸爸帶我去阿姨家住
▲人夫搞外遇,還趁妻子離家出走帶小孩住小三家。(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臺中市一名人妻靜靜(化名)懷疑丈夫搞外遇,導致雙方鬧得不愉快,她憤而離家出走,沒想到丈夫趁機帶着兒子離家半月。兒子返家告訴她,「爸爸帶我去阿姨家住」,讓靜靜氣得告上法庭,並蒐集丈夫及另名女子的裸身合照,求償6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2人須連帶賠償靜靜2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靜靜主張,自己與老公阿正(化名)2014年結婚,並育有一子,沒想到丈夫2018年2、3月間認識了小佩(化名)後,便時常膩在一起,還時常找理由不回家。
靜靜2018年4月意外得知老公在外頭有女人,2人爲此大吵一架,事後阿正多次出手毆打靜靜,她爲了保護自己只好在10月報警處理,手上還有法院所核發保護令可以證明。
而阿正則是從2018年10月31日起,帶着兒子前往小佩住處同居長達半個月的時間。兒子回家後將這件事情告訴媽媽,靜靜才得知。除此之外,靜靜手上還握有老公及小佩的親密對話截圖、照片,向2人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阿正否認犯行,強調自己跟小佩是好朋友關係,當初是因爲妻子離家出走,爲了照顧小孩他纔會到小佩家同住;小佩則是辯稱,家裡有一張單人牀、一張雙人牀,她只是幫忙帶小孩、照顧生活起居而已。
但法官檢視截圖卻發現,除了阿正赤裸上半身環抱着小佩躺在牀上的照片外,還有小佩所寫的文字,「老公對不起……忙完趕快回家,我永遠愛你」,另外,小佩也自承,「我也有錯所以我選擇大家平息斷乾淨」、「我真的也欠你一句對不起」、「那時候沒分手」等語。
法官認爲,雖然無法判定阿正與小佩到底有沒有發生性關係,但2人睡在同一間房內,還裸身擁抱,認定2人已逾越男女正常社交活動應有的分際,判2人連帶賠償靜靜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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