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呂芳銘短期炒作 NCC否決戴永輝收購TBC經營權
▲戴永輝(左)與呂芳銘於2020年2月10日簽署合作協議,將從TBC有線電視集團上層的投資平臺開始合作管理。NCC於2021年7月14日最終否決呂出讓股權案,讓此合作案破局。(圖/大大數位匯流提供)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NCC14日決議否決大豐有線電視大股東戴永輝以個人資金收購有線電視集團TBC上層經營權,本案經一年半審議,過程中曾爆出檢舉有富邦集團蔡明忠資金介入前前一手交易,NCC因而擴大調查,另請金管會追查查所涉海外資金。NCC最終否決此案,也斷送了TBC經營權迴歸本土機會。戴永輝則對此結果深感遺憾。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本案主因TBC旗下5家有線電視負債比率過高且尚未有改善跡象前,現有經營者呂芳銘即尋求轉讓經營權給戴永輝,顯有僅將TBC有線電視集團充作短期買賣轉讓標的、未重視長期經營規劃之重大疑慮,無益於我國有線電視產業健全發展。NCC認爲,TBC上層經營權近3近異動頻繁,會不利經營與觀衆權益,這些也是不許可這次戴永輝收購股權申請案的重要原因之一。▲大大數位公司戴永輝併購TBC上層Dynamic65%股權,NCC於2020年高規格舉行公聽會。由王維菁、林麗雲委員主持(圖/記者陳世昌攝)然而戴永輝委任律師謝穎青不以爲然的指出,本件 Dynami 股權轉讓交易不會對主管機關106年原已許可及109年再次決議確認 Dynami百分百控制 AMPL(即 APTT 之信託基金管理人)100%股權申報之境外及境內多層次轉投資結構有任何變動,反而由於大大數位匯流作爲本國公司受讓取得Dynami 65%股權,進一步落實通傳會期勉有線電視迴歸本土經營、實踐公司治理的目標,完全去除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15 條 第 1 項所列負面因素的顧慮。本案所涉關係複雜,起因自新加坡上市的信託受益憑證aptt trust,其獲利來源是透過委任專業經理公司aptt management 負責經營管理臺灣5家有線電視系統,分別是南桃園、北視、信和、吉元、羣健,合計訂戶數約70.25萬,市佔14.53%(2021年Q1)。但是aptt management 還有往上一層的公司Dynami Vision公司則持有aptt management 100%股權。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與郭臺銘於2016年合作成立新公司,2017年再以新公司投資TBC上層經權控股的Dynami Vision,間接取得臺灣寬頻TBC管理權利。大豐媒體大股東戴永輝於2020年年2月向NCC申請收購上述呂芳銘所擁有的Dynami65%股份。▲NCC以考量消費者利益保障與回饋、經營效率提升,否決戴永輝收購TBC經營權申請案。(示意圖/記者呂佳賢攝)公平會已在2020年11月4日許可大豐媒體集團與傑廣集團、泰羅斯集團3家有線電視集團結合申請案,合計共有8家有線電視系統包括,南桃園、北視、信和、羣健、吉元、大豐、臺灣數位寬頻、新高雄結合後,總戶數達96萬戶,全國市佔19.49%,成爲臺灣市佔第3大有線電視集團(MSO);NCC在先後在2020年8月、9月辦完公聽會及聽證會,之後即卡關無下聞,直到本月份再次開會並做出決議。
本案在NCC審議期間,不斷有蔡明忠資金介入的傳聞,戴永輝爲強調以個人資金收購臺灣5家有線電視經營權上層控股公司65%股權的戴永輝,3點聲明,強調本次投資的資金來源絕對與國內有線電視MSO集團凱擘無關,他個人與富邦蔡明忠先生沒有私人資金往來、以前沒有、現在沒有、未來也不會有,如果查到任何證據,可以駁回本案;如果許可以後查到也可以隨時撤銷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