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賣方適格性太差 NCC奇怪理由否決戴永輝收購TBC經營權
▲大豐有線電視(圖/大豐提供)文/陳世昌NCC經過長達一年半的審理,其中包括高規格的辦理了公聽會、聽證會,終於在7月14日駁回戴永輝透過個人投資的大大數位匯流公司向呂芳銘收購有線電視集團TBC上層經營權65%股權,相關報導請看:懷疑呂芳銘短期炒作 NCC否決戴永輝收購TBC經營權NCC拒TBC經營權易主 aptt發聲明續與戴永輝發展合作關係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否決的3個理由包括:一、Dynami在2017年取得TBC經營權,2019年Dynami大股東郭臺銘因爲要參選總統把持股轉讓給另一大股東呂芳銘,再加上這次的戴永輝收購案,等於3年內經歷多次經營權或股權重大變化,次數太過頻繁。
二、呂芳銘在2017年買下Dynami股權時承諾不增加負債比例,雖然有謹慎管理資本支出,像是降低股利發放、辦理現金增資等方式,但是TBC旗下5 系統在2017年到2020年底,負債比都只有小幅下降,但全數都還是超過7成,認爲需要多一點時間讓呂芳銘改善營運,所以不能賣。
三、負債比率還沒有明顯改善前,現在股權卻又要轉換,認爲呂芳銘有把TBC作短期買賣轉讓、未重視長期經營的疑慮,無益臺灣有線電視產業健全發展。以此三點來看,實在太奇怪了,NCC全部取焦在賣方的適格性上,因爲賣方太差所以不能賣?實在太不符合NCC處理媒體重大交易案的邏輯了,對比以往,不論是有線電視的凱擘出進給蔡明忠,或是中嘉出售給蔡衍明、徐旭東、郭冠羣;或是東森電見出售給廖紫岑、張高祥,每一件交易案的關健點都在買方的適格性。事實上,NCC這一年半來審理過程的重點是一直放在戴永輝的適格與否,包括公聽會、聽證會,NCC主考官出題也是追着問收購後要如何、如何經營?未來目標是什麼?完全沒有考問呂芳銘,你會不會交易太頻繁?負責比可以改善快一點嗎?結果NCC公佈答案,竟然是賣方適格性太差,所以不準賣。NCC的意思讓人覺得,其實並沒有反對戴永輝買,而是反對呂芳銘賣。天下有這個道理?真的太奇怪了,就像姑娘要嫁人,也有人要娶,但因爲村長覺得姑娘長得不甚美,所以不給嫁?
▲APTT管理公司14日發佈公告,不受NCC審理結果影響,將繼續與最大單位持有者大大數碼公司發展合作關係。戴永輝的大大數碼公司一直在增持APTT的股份,已經獲得了APTT超過16%的直接權益 (圖/翻攝APTT官網)另一 方面,戴永耀的大大公司這一年半來,爲表達參與決心,已在新加坡持續買進APTT信託基金持分達16%,躍居最大單一持股者。這部份的投資屬於他個人理財投資,NCC即使想管管能得着嗎?戴永輝持續加碼買進的決心,加上他在臺灣有線電視的經營績效,使得APTT 管理公司表達不會改變APTT與大大合作關係,且希望借重他在臺灣有線電視和電信行業豐富經驗,從規模經濟中節省成本、更好的資本支出管理和利用臺灣 5G 部署帶來的機會等等。說真的,如果大大數位跟APTT 變成策略聯盟,就像現在某些有線電視大集團,一、二十家有線電視臺的招牌、客服、工程、寬頻什麼的都長得一模一樣,規模戶數加一加也大得很嚇人,但NCC能怎麼着?形式合法~管不了啊!人家去申請要讓你來管,你不要,那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