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長催生焚化爐 挨批飲鴆止渴
2017年起全臺24座垃圾焚化廠進入整改期,在各地堆起一座座垃圾山。(南投縣政府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事業廢棄物近年大增,排擠一般廢棄物處理,縣市政府只能把一般廢棄物打包堆置,導致目前有50餘座垃圾山堆置,環境部部長彭啓明日前宣示會在2年內解決垃圾堆置問題,更稱「不能只要臺積電,卻不要一個焚化廠」,多個環團、名間鄉長陳翰立及立委林淑芬等人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若靠新建焚化爐處理垃圾堆置問題,無非是飲鴆止渴。
林淑芬憂心,如果新建焚化爐未來量不夠燒時,恐怕各地就不會努力落實資源回收,說不定還要進口垃圾來燒。
看守臺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強調說,這10年來,新設的焚化爐與SRF使用設施的總體量能,已來到每年155萬噸,完全看不出有再興建任何焚化設施的急迫性與必要性,反而更應端出強有力的源頭減量與循環利用作爲。
南投欲選在名間興建焚化爐,鄉長陳翰立指出,彭啓明看到垃圾山想用焚化爐解決,而興建焚化爐恐怕會鼓勵大家多生產垃圾;名間反焚化爐自救會發言人莊理德質疑,南投日產250噸的垃圾,卻要蓋日處理量700噸至1000噸的焚化爐,只爲了縣府可額外歲收或讓代操業者賺更多錢?卻將民衆健康當提款機?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表示,垃圾處理屬地方事務,源頭減量爲優先任務,無自主設施縣市長遠之計,仍應建置自主處理設施,廠址選擇應審慎評估,並加強民意溝通,至於採取何種設備與技術,尊重地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