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臺日】「禁止宣稱療效」是良藥,還是飲鴆止渴?
●韋恩的食農生活/臺灣保健營養食品公會法規委員會委員、中華有機與自然食品協會理事。
就在11月的時候,位於日本德島縣的T Farm Ishii農場,推出商品名爲「Hinatoma GABA Midi番茄」的這種番茄,通過消費者廳的申請,獲得可以宣稱降血壓的機能。這種番茄因爲含有高量的GABA(γ-胺基丁酸)成分,每130克的番茄(3-5顆),會含有GABA20毫克,所以有降血壓的機能性。
▲T Farm Ishii農場,日前推出商品名爲「Hinatoma GABA Midi 番茄」的這種番茄,通過消費者廳的申請,獲得可以宣稱降血壓的機能。(示意圖/翻攝自https://www.t-farm.jp/)
日本開放生鮮食品可標示「機能性」
生鮮食品或農作物可以獲得機能性的宣稱,似乎很別開生面,但是對日本來說,這可不是第一件,日本目前已經有24件生鮮食品獲得這樣的機能宣稱,品項含括豆芽、橘子、蔬菜、甚至連𫚕魚都有。所以日本已經跳脫傳統思維,也就是傳統法規只有規範加工食品或是膠囊錠劑,纔有辦法獲得健康功效相關的宣稱,但是現在透過不同的法規,讓生鮮的農作物也可以獲得機能宣稱。
筆者認爲這真正反應了目前消費者的潮流,也就是儘量減少食物過度的加工,以新鮮食物爲主的思維。所以儘量吃生鮮食物,既新鮮、又可獲得機能性的幫助,這樣子下來,消費者將會是很大的受益者,而且另外一方面產業也獲得發展。
日本能夠有這樣的進展,其實是有賴於安倍上臺推動安倍經濟學所賜。他一上臺後,於2013年6月做了發表,要將具有保健功效食品的機能性標示解禁,目的在於強化健康食品在國民健康中扮演的角色,也就是希望具有健康效益的食品,對於日漸高齡化的社會,在疾病預防、增進健康福祉上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所以日本政府在2015年推出了這種所謂「機能性表示」的食品,其目的是在國家認證的「特定保健食品」之外,讓食品廠商得以用食品中含有的特定機能成分作爲依據(如本例中的GABA),並且讓這個成分可以引用過去的科學文獻作爲證明其機能性的依據,不再需要自己一一重複做實驗。所以申請速度快多了(因爲不需要安排做科學功效實驗);範圍廣(只要有科學佐證,任何成分或宣稱都可以提出);品項多(加工食品、生鮮食品都適用)。
企業要對標示負責 反倒解放市場蓬勃發展
我想日本這項制度最特別的是,日本政府強調以活用民間既有的企業Know How的,同時賦予民間企業自主管理的責任,並配合確保安全性的機制。以求增進健康食品的開發及普及促進。所以這個認證屬於申請制,一改過往的許可制,企業要對自己提出的科學根據和標示內容正確性相關負責,然後依照政府的要求提出申請。
因此,這項法規在2015年推出以來,讓機能性表示食品的品類獲得蓬勃發展,截至2017年11月止,已累積1179件產品獲得「機能性表示食品」標示許可。裡面共有70種的機能性成分。短短不到3年間,在2017年已經創造約1800億日幣的產值,而且預估2018年可以突破2000億日幣,可謂成長快速。
▲日本機能性標示。(圖/翻攝自http://www.medgaea.com.tw/)
臺灣審覈標準不一無所適從
反觀臺灣現狀,只能說管理精神還是以父權化的政府管制,健康宣稱要通過政府及專家層層審覈,尤其是審覈過程中未必完全科學化考量,標準不一讓人無所適從。
臺灣目前只有加工食品,如果通過健康食品認證,纔可以獲得健康功效的宣稱。健康食品認證第一軌只有固定的13項可宣稱的範圍(如延緩老化、不易形成體脂肪等),就連第二軌的規格型也只有2種(魚油、紅曲)而已,無法增加新的功能。
所以健康食品認證制度這項制度,近年來似乎已經遇到瓶頸,申請件數近年明顯下滑。造成這樣的原因其一在於,功效的項目一直無法增加,而即使一些新的項目提出草案,在專家委員難以達成共識下,遲遲都無法通過。就連第二軌的規格基準型,也是一樣無法增加項目。所以時間蹉跎過去,產業也只能徒呼負負。申請數以及通過件數逐年下滑,代表食品業界對健康食品的申請不再那麼肯定,這對產業整體的發展,或人民的健康福祉,其實都不是好事。
業界建議參考日本製度
食品業界其實有許多人在呼籲,臺灣可以參考日本這套機能性表示食品的制度,並加以引進。我想,與其搬回制度本身,臺灣真正該引進的其實是其背後的精神。
日本政府的思維是產業能夠發展,因此人民都越來越健康,讓產業與消費者都有好處,所以與政府形成正向的循環。要作到這樣,就是政府讓法規明確制度化,並予以鬆綁,讓各公司對宣稱的科學性與正確性負起全責,如果有問題,將對該公司課責。
防弊重於興利的思維已經過時
臺灣政府的思維,依然是防弊大於興利,把產業界當成時時想要違規的壞學生,這樣會壓抑產業的發展,也減少了人民對健康促進的機會。畢竟政府資源有限,而民力無窮,資源要由政府與產業共同分享合作臺灣是由無數個產業所建構起來的,產業能夠健康發展,臺灣就獲得發展。
其實從現任政府上臺以來,依然沿用臺灣傳統的想法,也就是讓官員與少數學界專家主導產業政策,但是這已經出現很多奇怪現象,讓民衆產生大量的質疑,多項產業也因此呈現成長停滯的現象。政府難道不該再想想這樣的執政思維適當嗎?
其實筆者也是好意幫政府打算,因爲如果臺灣可以施行類似的制度,那麼農委會應該會是受益最大的了。因筆者曾經質疑過農委會前主委林聰賢,爲了促銷香蕉說出香蕉可以降血壓或抗癌等等功效,這樣是不符合法規的母湯。
但是如果香蕉可以仿效日本得到機能性表示的宣稱,那麼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宣傳機能性,這樣筆者不就沒得酸了嗎?
▲農委會前主委林聰賢曾大讚香蕉防癌。(合成圖/翻攝自林聰賢、韋恩的食農生活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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