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擬加嚴光電環評認定標準 7月預告草案
環境部長薛富盛今表示,環境部正在研修環評標準,將加嚴太陽光電環評規定,設置達一定面積、或一定設置容量以上就應實施環評,預計7月底預告草案,12月底修正發佈。聯合報系資料照
環境部長薛富盛今(21)日表示,環境部正在研修環評標準,將加嚴太陽光電環評規定,設置達一定面積、或一定設置容量以上就應實施環評,預計7月底預告草案,12月底修正發佈。
光電亂象多,外界質疑部分光電案場對於環境產生衝擊,現行規定下,卻僅位於重要溼地的光電系統必須進入環評,引發爭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日邀請環境部、經濟部等單位專案報告,說明再生能源環評標準修正進度。
薛富盛報告指出,統計2016年5月至2024年2月完成審查的再生能源開發行爲共計47件,包含40件離岸風電、六件陸域風電、一件地熱發電。
針對修法方向,薛富盛表示,正盤點國外法規對於太陽光電實施環評規定,其中日本規範太陽光電開發規模達4萬瓩(kW)以上應實施環評,目前正持續蒐集意見,包含光電位於山坡地、或達一定面積、一定設置容量應環評等意見。
薛富盛表示,目前規劃今年7月底辦理草案預告,待預告期滿(60日),續依法制作業程序召開研商會,邀請機關、團體、民衆及關係人等交換意見,如溝通順利且各界意見獲共識,預定於12月底修正發佈,以達成環評法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爲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立法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