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科大欠薪3個月!教育部硬起來開罰10萬 擬「解聘校長」
文/中央社位於雲林縣的環球科技大學傳出欠薪3個月,教師和工會成員今天向教育部陳情,教育部專門委員柯今尉說,已於昨天開罰學校新臺幣10萬元,若沒改善,擬依法要求董事會解聘校長。
高教工會今天陪同多名環球科大教師,第五度北上教育部陳情,他們指環球科大違法欠薪已進入第3個月,質疑教育部未拿出任何實際手段介入,學校毫不理會,主管機關威信掃地。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對於惡質私校而言,主管機關光是限期改善、開罰,沒有任何實質效果,呼籲應重懲校長和董事。
教育部技職司專委柯今尉今天出面接受陳情,他表示,昨天已經開出新臺幣10萬元罰單,要求環球科大在31日前把欠薪補齊。
柯今尉說,如果環球科大仍沒有補齊欠薪,教育部會有兩個動作,一是再開罰,二是依照「私校法」第43條,要求董事會把校長解聘,「這個部分公文寫很清楚,相信學校會審慎處理」。
私校法第43條規定:「校長經判決確定有罪,或嚴重違反教育法令,或有損師道情節重大者,學校法人應即解聘。」柯今尉並說,如果董事會不解聘,依法可由主管機關直接解聘校長,並派適當人選代理。同時,教育部可依照「私校法」第25條,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向法院聲請解任董事職務。
柯今尉強調,教育部希望私校瞭解,依照「教師待遇條例」應給付的薪資,就是要給付。減薪一定要與老師達成協議,也不能以「不發薪」逼迫,「教育部的態度和立場十分清楚」。
柯今尉的說明讓現場陳情代表連聲喊贊,但高教工會仍呼籲教育部儘量將期程縮短,避免教師動輒2、3個月拿不到薪水,嚴重影響家庭生計。
對此,柯今尉表示,將建立SOP(標準作業流程),未來類似案件一收到陳情信,當天或最晚隔天就會發函學校,限期在一週內說明。如果屬實,會要求2周內限期改善,否則開罰,第二次限期改善(10天)如果仍沒補,就會展開解聘校長的程序。
柯今尉表示,解聘校長事關重大,需召開董事會,一般會給學校一個月的作業時間。他相信SOP建立後,處理程序會加快,且會有效果。
柯今尉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補充,相信提出「私校法」第43條解聘校長後,學校一定會處理,不會真的讓教育部動用此法條。因此教師欠薪頂多約一個月,不會再像之前的案例拖太久。
環球科大今天發出新聞稿解釋,學校爲使收支平衡並永續經營,才進行薪資調整,本俸維持不變,學術研究費或職員專業加給則調整爲原來的40%,且薪資不足4萬5000元及到職未滿一年的員工,不列入調整對象,並同時祭出資遣優惠方案。
環球科大強調,目前已有95%的教職員工同意上述方案,願意與學校共體時艱。新聞稿並指部分拒絕協商的教師,在校期間有多次教師評鑑未通過,且拒絕防疫輪值安排,期盼教師以環球科大的永續發展作爲最大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