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控不處理違法工廠 經部:納管後讓公安更有保障

環團指控經濟部身爲工廠主管機關,對於違規違法工廠視而不見,經濟部4日澄清,未登記工廠反而欠缺管理,一旦申請納管後經過消防審查,讓公安更有保障。

經濟部解釋,未登記工廠就是因爲欠缺管理,工輔法系廠商主動申請納管,經濟部要求申請廠商需於工廠改善計劃中依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計監造裝置,改善完後取得消防主管機關竣工查驗合格,並需檢附廠區周邊外部消防水源位置圖分佈圖,才能辦理特定工廠登記。

爲強化工廠危險物品管理,經濟部也依工輔法授權訂定「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要求未登記工廠在尚未取得登記前的申請納管階段,如有危險物品達管制量,或存放特定化學物質、選定化學物質及一般工業油脂,皆須比照申報,以預防重大公安事故損失

未登工廠之違章建築均依違規樣態通報,督促地方政府查處。經濟部說,目前已主動篩選疑似新增未登記工廠案件交付地方政府優先查處,遇有土地違規違反土地管制法規或違章建築涉及土地、建管等相關機關之權責時,均督促地方政府通報相關機關依法處理外,更主動安排臺電裝置智慧電錶協助監控用電情況以利土地及建管機關後續查辦參考。

至於經地方工業單位勘查後確認爲違反工輔法的違章工廠,均依工輔法第30條下達停工處分並於30天內複查,仍未停工者依同法第35條執行停止供電供水

經濟部強調,爲兼顧地方經濟發展民衆就業,並有效管制環境潛在污染風險及維護公共安全,刻正積極輔導未登記工廠主動申請納管。農地工廠也絕非無條件就能申請就地合法。經濟部解釋,業者必須先符合環保、消防等規定,經環保局、消防局等審認改善完成者才能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具有特定工廠資格,才初具申請用地變更資格,而後仍須依用地辦法第5條規定,於用地計劃書中載明土地使用計劃,包括經建築師簽證,依據建築線指示(定)圖、容積率建蔽率規定規劃建築物與廠區配置,及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之防火間隔規劃等,且用地計劃將由工業單位會同地政、農業、環保等單位聯合審查,審查內容包含防火間隔、建築線、隔離綠帶、廢污水排放等,目的即是輔導業者也要符合建築法規以取得使用執照,審查程序實爲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