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抑鬱口頭請假反被炒,職場關懷何處尋?法院已判賠!

原標題:患抑鬱口頭請假反被炒,職場關懷何處尋?法院已判賠!

近日,江蘇南京一名員工馬女士因患抑鬱症口頭請病假,卻被公司按曠工處理並予以解僱。馬女士進行了勞動仲裁,並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速裁庭審理後認定,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依據不足、程序違法,應支付馬女士3.3萬元賠償金,公司不服,提請上訴,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該公司在法律上的過錯顯而易見。但反應出的隱性問題,是用人單位對員工精神類疾病的忽視。

隨着現代社會工作節奏的加快,員工的心理健康問題逐漸凸顯。抑鬱症等心理疾病的頻發,不僅揭示了職場心理健康問題的嚴峻性,更對企業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戰。在傳統觀念中,精神疾病往往被貼上“懶惰”“不負責任”的標籤,這種偏見會促使一些公司在處理類似情況時採取簡單粗暴的方式。

事實上,抑鬱症等心理疾病如同身體疾病一樣,需要得到及時的治療與關懷,而非歧視與排擠,將存在心理問題的職工當作“問題”來解決。在勞資關係中,法律是底線,情理是潤滑劑。企業在嚴格執行管理制度的同時,應在合理範圍內體現人文關懷。

法院的判決,不僅是對馬女士個人權益的維護,更是對職場心理健康問題的一次正面迴應。企業在管理時應如何在制度與關懷間找到平衡?這確實在考驗用人單位的智慧,也在考驗用人單位的擔當。

一個文明友好的企業,應具備完善的心理健康保障機制,幫助員工應對壓力、識別並處理心理健康問題。當職工面臨心理健康問題時,企業應對此給予重視,展現出更多的理解和寬容,構建更加和諧向上的勞動關係。(馬夢婕)

來源:《中國工人》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