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茂被列京華城案被告 遊淑慧點出這1點「不意外」

遊淑慧秀出內政部迴文。圖/議員遊淑慧提供

京華城容積弊案延燒,臺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今由證人轉被告,下午送北檢覆訊。對此,北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北市議員遊淑慧指出「不意外」並指黃景茂明知都委會面對私人財團,只能審議,不能研議,但黃堅持說「可以」 如同讓都委會當補習班老師、又當考官。

遊淑慧說,議會專案小組曾約談黃景茂,曾經針對此一問題辯論過,黃是都市計劃的專家、城鄉專家,不會不知道都委會不可以幫私人財團「研議」,一定分得清楚,都委會有研議和審議兩種權限,研議就是研究建議研究規畫,只能幫市政府進行通案研究,譬如說市政府現在要研究一個通案,都委會很多學者專家,同時是市府的顧問、專家庫,可以請他研究,這叫研議案。

遊淑慧說,但審議是對外私人財團個案,只能審議,送案來幫審「怎麼能幫你、又當補習班老師又當考官?」她和黃就辯論過這個問題,他不會不知道,之前約談的時候,他就一直堅持說可以,後來她還發文內政部,內政部函釋就是不可以。黃景茂明知這個不可以研擬,但是他還是交辦研議。

遊淑慧說,第2個是京華城送件來,109年7月30日突然提「方案4」那時候根本只有一頁、沒有計劃內容,都發局怎麼可以直接插進去原本的提案,增加所謂的「方案4」?前面都只有方案3,但因爲京華城訴訟輸了,所以3個方案就都不用討論了,但是莫名其妙跑出來「方案4」,業者還強調這個方案是他們跟市府協商出來的。

遊淑慧指出,然後接下來8、9月,京華城就正式要把構想變成所謂的一個計劃,可是計劃出來的時候,就是府內的所有科室都覺得這是不合法的,結果9月21日一方面退件,同一天又另外指示邵琇珮組成1個學者專家小組,幫他們研議,但退件了就表示有問題,爲什麼同步兩個公文,另外一個就叫邵琇珮組成一個專案小組幫忙,然後在109年10月12日,其實就是邵主持且最有問題的那一次會議,就是黃景茂叫她主持的。

遊淑慧秀出內政部迴文。圖/議員遊淑慧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