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被告再+1 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扮演這些角色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廉政署13日以被告身分約談時任臺北市政府都發局長黃景茂(中),晚間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記者房荷庭/攝影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案被收押禁見,時任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從證人轉被告,今被廉政署約談,晚間移送北檢覆訊。不只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黃景茂也在京華城案扮演一定角色,被柯交辦、籤核方案四提送都委會,甚至準備學者專家會議,後續促成惹議的840%高容積率。

2020年2月18日,京華城先透過應曉薇去拜會時任副市長彭振聲、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應曉薇再透過同年3月10日與柯文哲便當會,幫忙陳情京華城案,柯文哲就口頭允諾會把京華城案送進都委會。

3月19日柯文哲交辦京華城陳情案給都發局;4月6日都發局專簽呈給柯,請求覈示是否送都委會研議,柯文哲內籤決行京華城陳情案;4月16日市府送3件陳情案至都委會「研議」。

5月21日都委會第765次會議研議,決議組成專案小組;6月20日第一次專案小組,法定容積率560%無異議,建議依法擬定可行方案逕提大會研議;6月23日、7月1日京華城拿6月20日會議結論找議員應曉薇開2次協調會,與會都發局官員認爲京華城所提訴求都無法執行。

7月3日京華城提了僅1頁、有容積獎勵的「方案四」到北市府;7月10日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籤核方案四提送都委會,但無適法性審查。

7月30日都委會第768次會議研議,討論方案四的容積獎勵,但只有1頁內容,委員根本無從討論,主席彭振聲裁示拿掉「補救」字眼,至於「陳情單位與市府本次所提方案四,本會予以尊重」。

8月19日京華城依都計法24條規定提出都計草案;9月21日都發局退請釐清,包含引用都更容獎辦法適法性、容獎項目標準是否高於現行相關規定而有其必要性,但黃景茂同步準備「學者專家會議」;9月28日京華城檢送修正後都計草案。

10月12日都發局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11月16日市府公告11月17日公展都市計劃30天;12月24日都委會第775次會議紀錄,府外委員質疑對價性、公益性、適法性不足。

2021年4月21日柯文哲第2次便當會,裁示都發局擔任京華城案PM;8月10日柯文哲第3次與議員便當會結束後,指定副市長彭振聲擔任京華城案PM,裁示儘速辦理;8月17日都發局再度將京華城案送進都委會。

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都委會審議修正通過京華城20%容積獎勵;11月1日北市府公告覈定京華城改建計劃,適用容積率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