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請辭獲准。(圖/記者陳明仁攝)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檢察總長黃世銘因王金平關說案,被控泄密,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通保法及監察法等泄密罪,判處1年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黃成爲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訴的檢察總長,他履行承諾請辭,雖然他任期只到18日,總統府3日公佈總統令,黃世銘已準辭職,應予免職。
黃世銘請辭3日總統府獲准,由於他任期只剩約兩週,到時將由法務部指派一名資深的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代理之後的任期。總統府指出,經徵詢各界意見後,馬英九決定提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顏大和,出任下任最高檢檢察總長,不過礙於議場現遭反服貿學生佔據,讓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無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