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兌人民幣黑吃黑 袁文伶、洪嘉宏依搶奪罪嫌移送
設局黑吃黑,袁文伶、洪嘉宏被依搶奪罪嫌移送。(本報系資料照)
北市中正一分局12日逮捕涉嫌假藉買賣人民幣設局行搶的嫌犯袁文伶、洪嘉宏兩嫌,經漏夜偵詢,袁女否認主使全案,她只是借錢給洪嫌去買賣人民幣,但洪嫌指稱他是以11萬元代價受僱袁女兒子「小強」在旁助勢,並不知道會搞出黑吃黑」,警方詢後於13日下午15時許將兩嫌依搶奪罪嫌移送北檢偵辦,並持續追緝在逃嫌犯小強中。
據悉,袁女自稱是從事代書行業多年,經營得道,賺下不少錢,並在新北市新店地區購置許多房產,12日袁女和兒子小強與對手趙姓、李姓男子相約買賣人民幣的350萬元臺幣現金,都是袁女當天從銀行提領出來的,至於趙、李兩人則是國小同學,2人一起合夥經營地下匯兌,專辦人民幣買賣匯兌。
袁女和兒子小強、洪嘉宏等3人與趙、李兩人相約在新光三越百貨站前大樓前交易,賣方原以爲選在人潮衆多的地方交易,應該不會發生什麼意外,不料卻還是被對手使出黑吃黑硬搶,讓趙、李兩人始料未及。
袁女和洪嫌及小強等人搶回現金後,駕車逃往北投地區一帶巡繞,小強因身擁4條通緝,所以先行離開,稍晚,北投分局員警巡邏經過發現袁女人車,上前攔查逮捕送交中正一分局偵詢。
據警方查證後,確認趙、李有指示大陸方面將折算後的人民幣78萬元,匯到袁女個人的帳戶,交易確實已經完成,袁女一方硬行搶回購款現金,已構成搶奪罪嫌。
但袁女否認預謀黑吃黑,聲稱是日前洪嫌透過兒子向她商借350萬元臺幣要來買賣人民幣,並表示只借一天就好,借完立刻歸還。但洪嫌則推稱是小強找他協助,言明事成後給他11萬元酬勞,他並不清楚爲何結果會演變成此。由於涉案2人說詞互推責任,警方詢後於13日下午依搶奪罪嫌將袁、洪2嫌移送北檢偵辦,並持續緝捕在逃小強,以釐清全部案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