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車國道過磅新制 10月起門架顯示車號免進站
今年10月1日起,貨櫃車行經地磅站前,如車號有顯示於門架上方看板,則可免過磅;若無顯示則需進站檢查,違者視爲逃磅,可處9萬元罰鍰。記者潘欣中/翻攝
爲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及降低貨櫃車超載情形,砂石車、大貨車等車輛上高速公路行經地磅站時,都要進站過磅,交通部高公局表示,今年10月1日起,貨櫃車行經地磅站前,如車號有顯示於門架上方看板,則可免過磅;若無顯示則需進站檢查,違者視爲逃磅,可處9萬元罰鍰。
高公局指出,目前國道沿線設有44處地磅站,迄今已於國1汐止南向、后里北向、員林南向、新營南向、新市南向、岡山北向、國3樹林南向、樹林北向、後龍北向及田寮北向等10處地磅站建置啓用動態地磅系統,並持續建置中。
動態地磅系統是在國道主線設置3道門架,第1道門架偵測車輛總重及辨識車輛車號;當地磅站開磅時,第2道門架「閃光燈亮時/載重大貨車過磅/右列車輛除外」標誌上方的閃光燈會啓動閃光;明顯未超載的貨櫃車車號,會顯示於前述標誌右側的CMS,該車就不需要進入地磅站過磅。
高公局表示,若上述CMS未顯示經過的貨櫃車車號,則該車須依標誌指示進站過磅,否則視爲逃磅;違規證據資料將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第4項規定予以舉發,提醒貨櫃車行經未設動態地磅的地磅站時,暫維持現行配合員警指揮過磅的方式。
國道主線篩選式動態地磅示意圖。圖/高公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