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招股書整章重寫之責誰來負?
安寧
IPO招股書不能一寫了之,寫得不好,將面臨整章重寫!最近一段時間,至少有三家擬申報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在首輪問詢中就被交易所要求重新撰寫《招股說明書》(下稱“招股書”)中部分重要章節。
我們不禁要問:企業還未上市,首先讓公衆瞭解企業的這份重要文件卻被打回重寫,這樣的企業在上市後如何獲得投資者的信任?
“請發行人:重新撰寫‘業務與技術’章節,使相關內容與發行人產品銷售收入結構相匹配,客觀反映發行人業務情況,並刪除重複冗餘內容。”這是上交所在對一家擬上市企業的申請文件審覈問詢函中提出的要求。從這段表述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出三方面的問題:內容重複冗餘、業務關係描述不清、不能客觀反映發行人的業務情況。試問,一家連自己的業務關係都描述不清的企業,如何讓投資者相信你的未來發展?
衆所周知,招股書是IPO報審材料中最重要的文件,社會公衆可以通過招股書中的公司業務介紹、行業、公司財務狀況披露、揭示未來發展方向等了解公司的真實情況。招股書的基本原則是要求發行人將一切對投資者進行投資判斷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予以充分披露,以利於投資者更好地做出投資決策。
而且,招股書也是申報材料中唯一一份由發行人、保薦機構、承銷商、律師、會計師、評估師、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共同承諾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文件。
如果企業提交的招股書連專業的審覈人員都看不懂、讀不明白要表達的內容,投資者又如何能看得懂?又如何通過招股書做出正確的投資判斷?招股書是法定的信息披露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絕不能是粗製濫造、馬虎應對的文件,更不能是草草一寫了之。發行人、中介機構等必須要對招股書的真實、準確、完整負責。
筆者認爲,這幾起招股書整章重寫事情的發生,再一次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提出警示:招股書的真實、準確、完整是必然要求。發行人在招股書中對重要內容的“輕描淡寫”,是對信披規則的漠視,是對投資者知情權的誤導,更不利於企業未來的品牌建設。
至於中介機構,在覈查中沒有發現招股書中的主要問題,亦是沒有歸位盡責的表現。作爲資本市場的“看門人”,中介機構發揮着專業把關的重要職責。監管層一再表態,嚴把“入口關”、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因爲招股書、審覈問詢環節存在信披違規,或因在IPO現場督導過程中被發現問題,頻頻領罰單的也不在少數。
所以,如果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對上市這件事都敷衍了事,那麼,未來面臨的或許不僅僅是招股書被打回去整章重寫那麼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