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真”的研報誰來負責?

(原標題:“失真”的研報誰來負責?)

安寧

近日,券商研報成爲業界關注的熱點原因是多家上市公司在發佈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時都提及了券商研報,同時做出風險提示“部分研究報告公司業績預測代表分析個人觀點,敬請廣大投資理性投資,注意風險。”這份風險提示的潛臺詞是“研報有風險,投資需理性”,同時也透露出上市公司對券商研報內容的些許質疑。

雖然目前不能確定上市公司的股價異常波動是否是由券商研報所致,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份信息數據有誤的研報不僅會對上市公司股價產生巨大影響,而且還有可能誤導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因此,券商研報並不只是“看看”而已。

券商研報是承載着分析師觀點和思想精髓的報告,一份完整的研報,是以事實、數據、調研信息作爲依據,對公司價值進行綜合分析後得出的專業判斷和分析。

投資者可以通過閱讀券商研報快速瞭解行業的運行邏輯和公司的未來發展預期,通過專業分析師對公司業績的精準分析來把握自己的投資方向。可以說,研報是投資者的一份重要投資指南

在實踐中,卻仍有證券分析師爲了追求熱點,壓減了調研、分析、撰寫的時間精力沒有放在紮實的研究上,而是挖空心思在標題上做文章,以博取市場的“眼球”,有的甚至爲了迎合某種利益而撰寫一份失實的研報。

相信很多人都記得2011年發生的中國寶安石墨礦”風波寧波聯合“被銻礦事件等,因爲券商研報的失真帶給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傷害,也引發了市場對券商研報的信用危機

因此,針對券商研報出現的一些問題,2020年5月底,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發佈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範修訂稿)》《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爲準則(修訂稿)》兩份行業自律規則,明確在研報發佈前,機構要對重要敏感信息可能對市場產生的影響進行審慎評估,不得基於個別數據誇大或臆測行業或市場整體風險。

“不得基於個別數據誇大或臆測行業或市場整體風險”這個要求,相信還有一些券商並沒有完全理解或是落實到研報的撰寫中,否則,“研報”也不會頻頻出現在上市公司股價異動的公告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對於券商分析師來說,想要寫出一份有價值的研報,必須要做好前期的準備工作,偷工減料的後果只能折損了自己的羽翼,一份“失真”研報換來的只能是市場的唾棄和誠信的坍塌。不僅如此,後面可能還有一份“罰單”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