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爲惡搞的AI配音負責
原標題:誰爲惡搞的AI配音負責
剛剛過去的國慶假期,“雷軍”成了某短視頻平臺上最忙的仔,忙着吐槽堵車、假期、調休、遊戲……相關視頻播放量過億。
似乎只要能蹭上熱點,就沒有“雷軍”不插嘴吐槽的話題,其言辭犀利甚至屢爆粗口,以至有網友調侃:“國慶上網被雷軍罵了整整7天”“這是叛逆期雷軍”“雷神現在很雷人”……
有網友特意跑到雷軍的微博評論區詢問:“雷總,最近你怎麼在罵人?”雷軍回覆了三個憤怒的表情。
雷軍肯定憤怒,因爲此類罵人視頻中的聲音並非雷軍原音,而是利用AI軟件採集其原音生成的配音。
有些正義網友比雷軍更憤怒,而且付諸行動反擊:用雷軍的AI配音開罵那些罵完人卻讓雷軍背鍋的網友。我也搞不清是該表揚“以罵止罵”,還是該批評“以假打假”。
也有網友在評論區當上軍師,指點致富新路徑:“雷總要是把他們都告了,豈不是發財了?”
對於一出手就捐贈母校武漢大學13億元人民幣的雷總來說,恐怕沒想過要靠告狀發財,但AI應用市場的亂象確實該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條中規定:“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定。”那麼肖像權保護是怎麼規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中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僞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這意味着,同樣的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僞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聲音權。
有律師指出,未經同意擅自使用AI模擬他人聲音已經侵犯當事人的聲音權,還可能侵犯名譽權,如造成損失,嚴重者可能受到行政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4月23日,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開庭宣判了全國首例AI生成聲音人格權侵權案,五名被告中,兩名被告被判向原告賠禮道歉,兩名被告被判賠償原告25萬元。
已經有網友跑到小米公關部總經理王化的微博評論區留言,希望能處理這些“雷軍AI語音罵人”的視頻,王化表示已將問題轉給小米法務部處理。
估計小米法務部會先徵求雷軍的意見,畢竟雷軍個人纔是直接當事人,沒有雷軍的授權,法務部恐怕也是師出無名。
即使雷軍出於各種原因選擇放棄維權,惡搞網友也應該認識到,這不是一個玩笑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沒事惹事是有可能玩火燒身的。
近幾年,生成式AI發展之快遠超想象。AI圖片、視頻與音頻從“一眼假”“一聽假”逐漸發展到了“真假難辨”“以假亂真”的程度。當虛假的AI配音不可控,今天是雷軍,明天就可能是你我,每個人都有被侵害的風險。今天我們調侃雷軍,可當明天我們身陷其中時,恐怕就笑不出來了。
這並不是誇張之語。AI生成的假視頻、假錄音,可能只需要一個軟件,花費幾秒鐘時間,造假成本可謂極低。但是通過AI換臉擬聲,用於造謠、誹謗與詐騙以及其他不法行徑的不在少數,給社會帶來嚴重困擾。
AI是一種工具,對這一新興工具的使用,需要社會不斷地去完善規則,使其可管控、守規矩。前不久,國家發佈《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指出,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包括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且不得惡意刪除、篡改、隱匿標識。
平臺也要承擔起監管責任。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真到了法律層面較真的時候,平臺不一定就能推卸責任。何況,一個平臺上如果造假氾濫,最終必然會被用戶厭棄。
在小米手機五週年的講話中,雷軍曾批評沒完沒了的發佈會讓“手機業成了娛樂業”。
希望AI業不要變成深度僞造業,萬一真有那一天,網友可能會集體呼喚“雷神”站出來真罵一回。(陳衛華)
來源:安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