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獲准保釋 人民日報:逃走誰來負責?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上週獲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以1千萬港元保釋。不過,大陸官媒《人民日報》27日卻以「批准黎智英保釋對香港法治傷害太深」爲標題發文質疑,「黎智英身負重罪,倘若藉此逃遁或在保釋期間繼續禍亂香港,誰來負責?」
《人民日報》指出,黎智英身負多項指控,其中包括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指控,該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爲的,不得准予保釋。」條款非常明確,「不得准予保釋」是常態,除非在特殊情況下,即法官不是「有理由相信」,而必須是「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疑人不會繼續作惡,才能准予保釋。
《人民日報》提到,這意味着,准予保釋是例外,且門檻很高,爲的就是防止嫌疑人在保釋期間繼續危害國家安全,「黎智英惡名昭彰,極度危險,卻成爲香港以違反國安法罪名逮捕的嫌疑人中,首個被保釋的人,實在匪夷所思。香港國安法立法後,如果像黎智英這樣的亂港禍首都可以保釋,還有誰不能保釋?」
▼黎智英獲保釋,深夜搭車返家。(圖/路透)
《人民日報》認爲,黎智英財力雄厚,關係網密佈,無論是藏在家中策劃亂港行動,還是棄保潛逃,都不是難事,且又是一些外部勢力的重要棋子,反華價值很大,外部勢力也有爲其逃港提供方便的動機,「由此看來,法官設定的保釋條件幾乎形同虛設,與黎智英對國家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完全不成正比。」
《人民日報》還說,「如果不信,不妨看看反中亂港分子許智峰等人,哪個不是保釋後潛逃,連一個『小年輕』曾志健都有辦法逃跑,更何況『能量』比他大了不知多少倍的黎智英?這些慘痛的教訓難道還不足以警醒?」
《人民日報》強調,黎智英所涉案件事關國家安全,在香港具有標誌性意義,倘若司法機關不能秉公處理、依法辦事,就會對香港法治和社會公益造成巨大沖擊,將國家安全置於極度危險的境地,產生難以估量的負面效應。
《人民日報》也提到,香港律政司已正式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並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度羈押黎智英,「我們期待,香港司法機關嚴格落實基本法、香港國安法規定,作出正確選擇。我們相信,在中國的土地上,在香港國安法出臺之後,像黎智英這樣的叛國亂港分子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