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詐欺、違反國安法 今獲准1000萬港元保釋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與詐欺罪,今申請保釋外出獲准。(資料照/翻攝自東網)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與詐欺罪,已兩度被拒絕保釋,還押於赤柱監獄。今(23)日上午黎智英被押解到高等法院,就兩案申請保釋,下午獲批准。
據《東網》報導,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鄧樂勤代表,在庭上提出多項論點,保證黎智英若獲保釋外出不會潛逃,法官下午1點宣佈休庭,下午2點45分續審。
案件由《港區國安法》指定的原訟庭法官李運騰處理,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釋外出,條件包括1000萬港元保釋金、3名人事擔保各10萬元、不得離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應訊外,不得離開住所,且須交出全部旅遊證件,每週到警署報到3次。
先前多次持英國國旗出現反修例示威現場的「王婆婆」,今上午9時許於高院外的囚車出入口,稱要聲援黎智英,遭警方勸阻無效,最終由數名女警將她擡離。
黎智英長子黎見恩、次子黎耀恩、前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工黨副主席李卓人等人均到庭旁聽。
黎智英於本月3日,因涉串謀壹傳媒集團高層欺詐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位於將軍澳工業邨廠房用途遭起訴,當日即申請保釋,不過遭總裁判官拒絕,須還押監房看管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還押期間,黎智英再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12日被押至西九龍法院開庭,當日也申請保釋,總裁判官以他有機會在保釋期間再犯爲由拒絕,該案同樣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