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拜婆婆吵到互毆!前大嫂怒踹小叔下體 他求償800萬結局出爐
▲張男主張大嫂踹他下體,導致他生殖功能受損,無法生育,憤而求償80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張姓男子和胞兄前妻陳女因祖先祭拜事宜起衝突,雙方大打出手,事後互提傷害告訴,張男主張遭陳女踹下體,導致他左側睾丸受傷,生殖機能受損,無法生育,憤而向陳女求償800萬元。南投地院根據醫院診斷書,認定張男生殖器僅輕微腫脹,並未舉證出無法生育的證據,判決陳女應賠償1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48歲張男與61歲陳女2021年10月25日晚間6時30分許,在陳女南投住處,因祖先祭拜等事發生爭執,張男因而舉起手作勢要打陳女臉頰,陳女不甘示弱用腳踢向張男,張男也還手拉扯陳女頭髮,並徒手毆打她,造成張男生殖器外側受傷,陳女頭部挫傷。事後雙方互告傷害,南投地院刑事庭判決,2人各處有期徒刑4月,均得易科罰金,但雙方皆不服,刑事部分皆上訴三審。
另外,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並主張,陳女用腳踢他,導致他生殖器左側外傷,「左側睾丸疼痛有2天之久」,經醫師診斷髮現「左睾及精索有腫大疼痛感」、「精索靜脈曲張」,進而影響他房事性福、毀敗生殖機能,致他無法生育,身心靈受創嚴重,憤而向前大嫂求償800萬元。
▲陳女主張張男先作勢要打她巴掌,又毆打拉扯她頭髮。(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陳女主張,事發當天雙方起爭執,「他(張男)說我沒有拜我婆婆,我說我每天都有上香,他就要賞我一巴掌」,後來張拉扯她頭髮打她拖到廁所毆打,導致她頭部受傷;2名鄰居證稱,案發時聽到陳家有爭吵聲,之後目睹張男從陳家離開,陳女頭部紅腫、流血破皮,且意識不清。
至於張男主張生育功能受損,陳女則辯稱,張男現已48歲,至今沒有兒女,應提出科學證據證明,是遭她踹下體導致無法生育。
法官勘驗雙方診斷書及證人證詞,認定張男毆打陳女的情節較嚴重,但陳女亦非單純防衛,認定張男確實有遭陳女踢踹下體,導致生殖器受有外傷,但經張男就診醫院回函,醫師表示張男生殖器左側僅餘輕微腫脹,並未因此影響生育機能,因此不採信張男部分主張。
臺中高分院審理認爲,張陳2人爲叔嫂關係,竟不顧親誼而爭吵並互相傷害,雖然陳女有動手踹張男,但張男卻以男性之勢舉手要打陳女耳光,並動手毆打、拉扯陳女頭髮,情節較重,判決陳女應賠償張男1萬元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