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銀行兩分支機構遭處罰 一支行三任支行長及分行副行長均被警告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張欣 北京報道

近日,吉林銀行兩家下屬分支機構因放貸不規範收到監管罰單,涉事的三名支行行長,以及一名分行副行長被處以警告。

10月1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銀行”)松原乾安支行和吉林銀行松原分行收到了來自吉林監管局的處罰。

其中,吉林銀行松原乾安支行因“貸前調查失實,貸後管理失職”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因對貸前調查失實、貸後管理失職事項負有責任,時任吉林銀行松原乾安支行行長辛星、時任吉林銀行松原乾安支行行長王宏偉、時任吉林銀行松原乾安支行行長趙宏被處以警告。

吉林銀行松原分行因“通過以貸收貸、以貸收息方式,掩蓋貸款實際風險狀況”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監管罰單顯示,因對吉林銀行松原北方支行和吉林銀行松原松北支行通過以貸收貸、以貸收息方式,掩蓋貸款實際風險狀況的違規行爲負有責任,吉林銀行松原分行副行長張忠鈺被作出警告處罰。

吉林銀行是由長春市商業銀行更名爲吉林銀行,吸收合併吉林市商業銀行、遼 源市城市信用社而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經原銀監會批准正式成立。2008年11月,吉林銀行完成對白山、通化、四平、 松原等四個地區城市信用社的吸收合併。

吉林銀行2024年中報顯示,該行資產總額 7377.51 億元,較年初增加 693.78 億元,增長 10.38%。各項貸款餘額 4748.52 億元,較年初增加488.69 億元,增長11.47%。各項存款餘額5274.44 億元,較年初增加390.95億元,增 8.01%。法人口徑不良貸款 1.39%,較年 初保持穩定,撥備覆蓋率185.62%,較年初上升 17.45 個百分點。

據本報記者根據吉林銀行最新半年報梳理,當前吉林銀行的領導班子在董事長秦季章帶領下呈現“一正四副”格局:行長陳志興,副行長王宏、丁劾鎮、劉銘菲、徐力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