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吉林銀行長春凱旋支行被罰150萬
5月3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凱旋支行被罰款150萬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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