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再起爭議 大日控不續約理由不當 市府稱依法行政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延燒,大日公司主張當初折讓租金近億元協助NET興建商場,故NET主張獨資擁有產權無理由;但大日也批基市府駁回續約理由不當。市府則迴應,一切依法行政,靜待司法審理。(徐佑升攝)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又有新發展,繼主富服裝公司(下稱NET)主張獨資興建商場2到4樓建物擁有產權並訴請法院判決後,大日公司3日也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大日表示,當初折讓租金近億元協助NET興建商場,故NET主張獨資有產權無理由;但大日也批基市府駁回續約理由不當。市府則迴應,一切依法行政、捍衛市民財產,靜待司法審理。

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商場空間。去年底基市府針對東岸商場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但NET主張地上2至4樓爲其獨資增建並擁有產權,市府於2月1日移交後,NET不滿於上月對基市府提起產權之訴訟,基市府、NET以及大日官司持續進行中。

大日公司3日對外透過志律法律事務所發出聲明,針對NET主張獨資興建東岸商場增建部分而取得所有權無理由。大日主張,依據民法及最高法院相關判決,增建的3至4樓並沒有獨立出入口,因此增建的部分依然屬於主建物的所有權人,也就是基隆市政府所有。

大日強調,增建部分當初有與NET簽訂契約及協議,並明確記載以租金折讓給NET之方式,就增建部分出資。截至2024年1月底,折讓數額接近億元,所以NET主張獨資興建,於法無據且與事實不符。

大日也針對基市府駁回其商場優先續約部分提出質疑。大日指出,該公司同意東岸商場增建部分自始產權就是基市府所有,所以市府用會議紀錄來要求大日「無償移轉增建部分」的主張無理由。此外,就增建部分,既然大日和NET都有出資,市府也應該要給付必要之營建費用。

大日強調,基市府向媒體聲明大日因涉入信二立體停車場弊案,所以不符合優先續約資格之理由,與營運效益毫無關聯,更從未出現於市府駁回優先定約申請的書面理由。而基市府實際以大日「未配合辦理增建部分之建物登記」來駁回續約申請,也是惡意刁難,因爲市府已自行申請建物登記在案,表示市府本來就能自力完成建物登記。

大日表示,基市府捨棄與大日間較有利的續約條件,而提供微風集團營運時間更長,支付的權利金等收益卻更低廉的營運條件,難以接受不續約的決策。

基市府發言人呂謦煒迴應,市府一切依法行政,誠心捍衛市民財產,目前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請各方靜待且尊重司法機關的審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