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正義哥翻帳單「寄垃圾給原主」 違反個資?律師給答案
▲民衆在基隆外木山亂丟垃圾,被翻找出帳單地址寄回。(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基隆正義哥受不了民衆亂丟垃圾,翻出垃圾中的帳單寄回「物主」,引起刺探蒐集個資的疑慮,但律師李尚宇認爲,民衆隨處丟棄垃圾,應可預期會被人撿走,正義哥翻垃圾目的並非獲取不法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且沒有「開拆信封」的行爲,應無觸法問題。
李尚宇指出,《個人資料保護法》立法目的是「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罰則明訂「意圖爲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任意蒐集、處理及利用他人個資,可處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
依照新聞報導,亂丟垃圾的民衆應該知道,該處地點並非合法垃圾集中處所,可以預期垃圾會被人翻動或撿走,如果有覺得重要的東西,也應該會先自行銷燬、嘎碎等處理,而基隆正義哥因看不下環境髒亂,想把垃圾寄回讓民衆感受雜亂,目的並非獲取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應不至於觸犯《個資法》。
李尚宇表示,翻查帳單的行爲,另外還有可能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但與這起個案最接近的犯罪態樣,是可處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的「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而報導中的正義哥似乎也沒有「開拆信封」行爲,也無違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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