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大直損鄰案偵結 連續壁厚度不足、忽視超標監測數據
「基泰大直」工地主任張博翔(中)。圖/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中山區大直街建案工程「基泰大直」去年9月7日,因施工不當,造成鄰宅坍塌。臺北地檢署查出,基泰工程部副理邱丞鴻及工程部人員張博翔等人,涉嫌將建案連續壁厚度從60公分改爲50公分,爲了趕工,未理會已超出警戒值的相關監測數據,繼續施工,終致生公共危險。
北檢今依涉嫌刑法之違背建築術成規及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邱丞鴻、張博翔、建築師王德生、基泰專案工程人員劉豐壽、基泰規劃服務部專案人員姜若彥共5人。
其中,邱丞鴻、張博翔及王德生等3人對公共利益造成具體危害甚鉅,均請從重量處7個月以上之刑。
涉犯違背建築術成規罪方面,檢方查出,邱丞鴻與張博翔明知,應依結構圖施工製作基泰大直建案的連續壁厚度爲60公分,兩人於2022年9月30日建案工務會議時,決議就連續壁部分不辦理變更設計,將厚度爲50公分的結構圖交由不知情之下包廠商施作,導致基泰大直本建案實際所施作之連續壁厚度僅爲50公分。
檢方指出,臺北市都發局所核備的基泰大直建案工程進度表,於完成連續壁內外側導溝地質改良工程後,應先進行連續壁工程,再進行地質改良工程。但是,邱丞鴻、張博翔爲免工期延誤,違背上開施工順序,完成連續壁內外側導溝地質改良工程後,緊接要求下包商進行地質改良工程,之後再進行連續壁工程。此外,於地質改良工程完工後,未就地質改良工程成果進行鑽孔取樣測試,以確認是否符合結構圖要求,即逕行安排工地進行下一階段的連續壁工程。
儀大工程公司系基泰大直建案的監測廠商,經邱丞鴻、張博翔安排,於建案工地周圍,依照結構圖裝設相關監測儀器,並就建物傾斜率(TI)、地表(SM)、鄰房沉陷(SB)、支撐應力(VG)、擋土壁與土層變形量(SID)、擋土壁鋼筋應力(RS)及中間柱隆起點(HI)等監測項目陸續進行監測。惟於儀大公司進行監測期間,邱丞鴻、張博翔竟爲避免損鄰事件爭議擴大,商請儀大公司就去年4月19日、同年8月1日所要出具之監測案週報表改變量測數據之初值,造成建案工地監測數據失真,無法真實反應工地之狀況。
儀大公司去年4月11日出具的監測案週報表指出,基泰大直案的地表沉陷、建物沉陷、建物傾斜率等部分監測項目的數據超過行動值,有部分監測項目數據超過警戒值;去年7月26日出具之監測案週報表又指出,地表沉陷、建物沉陷等部分監測項目數據超過行動值,有部分監測項目數據超過警戒值。
不過,邱丞鴻、張博翔在收到前揭監測案週報表,獲悉工地部分監測項目數據已達行動值,未依據觀測系統應變計劃書指示採取應變作爲,即先讓工地停工,會同大地工程顧問進行評估後再行復工,反而讓工地繼續施工。
檢方指出,去年8月1日工地開始進行開挖支撐工程,於同年9月1日出現多項監測數據超過行動值,儀大公司並於同日開出監測異常告知單。惟邱丞鴻、張博翔仍僅聯系支撐廠商進行圍苓補強,並繼續開挖,未採取應變作爲。
檢方指出,基泰大直建案因天生地質條件不佳,邱丞鴻、張博翔爲了趕工,監測數據多次已達警戒值、行動值之警訊不予理會,而仍繼續令工地施工,終至去年9月7日20時許,鄰近基泰大直建案之建築物開始出現龜裂現象,建案工地內擋土及支撐系統開始逐漸潰敗,同22時許,位於工地南側之5棟民宅出現大幅傾斜、鐵窗遭擠壓彎曲之情況;於該日22時48分許,民宅快速陷落約一層樓高度,於同日23時25分至35分許,因工地北側連續壁往工地內側折斷,致工地北側之路面大幅陷落,而致生公共危險。
「基泰大直」建築師王德生(中)。圖/報系資料照
基泰建設專案副理邱丞鴻(中)。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