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律師侵佔錢財 名嘴吳軾子判刑1年2個月

57歲吳軾子原名劉秋貴,法律系畢業,因違法攬訟被判拘役,喪失考律師資格。他曾是1家法律事務所副所長,只負責行政業務,但對外自稱吳律師,還上電視節目成爲律師名嘴。2002年起,陸續詐騙害人支付民事訴訟費用,還冒充律師接案,向民衆收取訴訟費,卻沒出庭打官司或撰寫訴狀,因此挨告。

8年多前,吳軾子潛逃大陸遭通緝,期間還以處理投資糾紛爲由持續詐騙,連已故歌手高凌風也被騙了3000多萬,3年前在大陸被捕遣返回臺。本案他是在2005年至2008年間,把劉姓男子陸續交付處理其女民事訴訟的366萬多元,扣除支付裁判費、擔保金及退還部分費用後,將剩下的194萬多元侵佔,後劉男察覺有異,吳先歸還90萬,劉才發現上當,憤而提告。

北院審理時,吳軾子認罪,法官依業務侵佔罪判他1年2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104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