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肄業假冒律師騙錢 判刑7月
甘姓女子去年發生交通事故,因理賠問題在臉書發文求助,接到自稱法扶基金會陳姓律師私訊,雙方談妥以友情價兩萬元協助處理民事求償,甘女事後到警局請教肇事問題提及此事,警方察覺有異,抓包對方僅是國中肄業、廿一歲的黃姓年輕小夥子,情節猶如電影「神鬼交鋒」,法院依僞造私文書罪判黃男七月徒刑。
檢警調查,黃男曾冒用醫生、警察、檢察官、冷氣維修工行騙,有詐欺、僞造文書前科,其中僞造文書判刑八月,去年十二月初才執行完畢,未料出獄隔天又假冒律師犯案。
據調查,黃男未取得律師資格,卻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他去年見甘女在臉書發文詢問行車糾紛法律問題,透過Messenger迴應可以協助辯護,加Line相約保持聯繫。
黃男以Line暱稱「陳律師」取信甘女,並傳送僞造「陳律師」名片,佯稱要先繳納諮詢費五九六○元,即可處理訴訟業務,兩人相約在百貨公司,由甘女當場交付現金給黃男。
黃男僞造「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分會收費證明單」,以收款人「陳律師」名義提供收費證明及委任狀給甘女,甘女向警方求證後,發覺黃男非律師,因此與警方合作,邀約黃男在咖啡店佯稱要交付委任費兩萬元,警方當場以現行犯逮捕黃男,檢方調查後起訴。
臺南地院認爲,黃男犯罪手段破壞人民對司法信賴,損害律師專業公信力及國家司法秩序,考量黃男坦承犯行,雖與甘女達成和解,但尚未支付款項,判刑七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