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張清芳前夫秘書!坑孫鵬狄鶯30萬 「騙扁小子」二審仍有罪
▲藝人孫鵬、狄鶯夫妻也遭「騙扁小子」黃琪詐欺訴訟費用。(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曾騙倒前總統陳水扁的「騙扁少年」黃琪,6年前趁着藝人孫鵬、狄鶯夫婦爲了營救在美國的孫安佐,打着律師郭士維的名號,無照替孫鵬夫婦寫狀,並灌水律師費得手30萬元。一審將黃、郭分別判刑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31日二審仍將黃琪判刑6月、郭士維則改判3月與4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32歲、本名黃照岡的黃琪,14歲時就開始詐騙,他16歲時假冒塔羅牌大師,爲當時官司纏身的前總統陳水扁算命,騙倒陳水扁而聲名大噪。而他詐騙手法變化多端,多次進出監獄,還傳出在獄中幫獄友口交;此外他也冒充頂新集團少東魏宏帆、國泰集團蔡鎮宇的獨生女蔡佳玲、就連投資教父、歌手張清芳的前夫宋學仁、影星林青霞助理等人,都被他冒充。
而本案發生在2018年3月間,當時18歲、還在美國就讀高中的孫安佐,因爲放話要持槍攻擊學校,被美國警方查扣非法持有1把手槍與1600多發子彈,孫安佐因涉犯恐怖威脅等罪被關押238天,獲釋後被驅逐出境,同年12月11日由美方移民官押解搭機返抵桃園機場。
案發當時,黃琪就假冒宋學仁的助理,自稱Amanda,主動聯繫孫鵬夫婦,表示可以介紹律師郭士維,爲孫安佐處理遣返回臺後相關訴訟,而郭士維配合接機陪同孫安佐應訊後,聯手騙取孫鵬夫妻律師費等30萬餘元費用,但相關書狀包括替孫安佐聲請提審,其實都是黃琪向郭士維借名所撰寫。
不僅如此,黃琪也利用郭士維名義,向一名建設公司董娘謊稱可以代爲處理工程款訴訟糾紛及假扣押事宜,但須收取3千萬元。董娘匯款後,黃琪也以郭士維律師名義向法院提出民事抗告狀,其實這也是黃琪撰寫的書狀。案經檢調單位查獲後,檢方依對黃琪、郭士維2人依照詐欺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2人均否認犯罪,但法院調查後仍認定2人有罪,一審法院將黃、郭二人均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仍將黃琪判刑6月,但罰金以2000元折算一日,並沒收犯罪所得19萬2000元;另外也將郭士維分別判刑3月、4月,均得易科罰金。
▼「騙扁小子」黃琪再度行騙遭判刑。(圖/記者黃哲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