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廟會隨機攻擊炸傷29人 狠毒炸彈客判無期徒刑
嘉市趙偉志被控去年7月間製造爆裂物放置廟會爆炸造成29人受傷;嘉義地院今天宣判,考量趙男爲預謀無差別隨機攻擊犯罪,手段兇殘、心態狠毒,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嘉義和聯境金虎爺會去年慶祝創會10週年,去年7月15日辦理遶境廟會活動,當天晚上在表演舞臺旁發生爆裂物爆炸,造成現場民衆29人受傷送醫;案經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組專案小組偵辦,去年10月6日逮捕涉案41歲趙偉志;移送法辦後,嘉義地檢署依法起訴。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趙偉志全盤否認犯行,但趙男於案發前,廣泛搜尋製造爆炸物及國內外知名爆炸犯罪案件相關資訊,且依相關證人證述內容,並以現場採證資料、監視器畫面及勘察採證報告與鑑定書等資料。
而且,檢警並在趙偉志租屋處查扣詳載製造爆炸物筆記本,以及遙控器引爆的爆裂物結構圖筆記紙,還有製造爆裂物時所需器具與設備,加上又查扣爆炸威力合計逾10顆手榴彈裝藥量的炸藥成品與黑色火藥原料,趙偉志犯罪事實明確。
嘉義地院指出,趙偉志明知爆裂物危險性甚高,且爲政府嚴加查禁違禁物,竟製造爆裂物,還刻意選擇人潮聚集地點放置並引爆犯案的爆裂物,引起社會大衆極高度恐懼不安。
法官表示,這次廟會爆裂物爆炸後,造成鐵盒破碎成百餘塊微小破片且殺傷力範圍達半徑約3.2公尺,顯見威力強大且造成29名無辜民衆受傷,甚至部分被害人傷勢嚴重住院進行多次清創手術,如果不是因爲急救得宜,可能釀成無法挽回悲劇。
法官認爲趙偉志所爲屬預謀無差別隨機攻擊犯罪行爲,犯罪手段冷酷兇殘、心態狠毒,犯後更誣指執法員警栽贓嫁禍,飾詞狡辯態度始終不佳,且虛耗司法資源,顯見毫無悔悟。
因此,嘉義地院下午判處趙偉志無期徒刑,併科罰金新臺幣3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