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不服蘇炳坤獲准再審 最高法院開調查庭公審

蘇炳被控在31年前持刀銀樓遭判刑15年,2000年前總統陳水扁對他特赦,17年後他聲請再審獲高院裁準,但檢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決定召開調查庭。(報系資料照,趙雙傑攝)

67歲蘇炳坤被控在31年前持刀搶銀樓遭判刑15年確定,蘇入獄服刑2年後獲保外就醫,2000年由前總統陳水扁對他特赦免除罪刑,17年後他聲請再審獲高院裁準,但檢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決定召開調查庭,公開進行審理

1986年3月23日,新竹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老闆陳榮輝歹徒砍 傷,主嫌郭中雄落網後在警察刑求下指蘇炳坤也參與犯案,隔年郭男 遭判刑16年、蘇判15年定讞;蘇的部分檢察總長提出4次非常上訴 ,及高檢署聲請4次再審,但都遭法院駁回。

2000年,時任總統陳水扁對蘇男特赦,今年他以發現新事實及新證據爲由,向高院聲請再審,高院認爲,檢方另案勘驗本案現場發現,當年扣案金飾筆錄與事實有出入,因足以推翻原確定判決,裁定準許再審。

檢不服提抗告,最高法院受命法官王國棟爲求周全、慎重,罕見決定公開審理,將於本月25日上午10時進行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