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短裙黑絲襪女起淫念 「割臉之狼」判6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割臉之狼」阮株號去年底到彰化一商場購買女性內褲後,躲到商場廁所持刀欲性侵楊姓女子未遂,劃傷被害人臉部檢方起訴時對他求處12年徒刑,彰化地院法官認爲他犯後深具悔意,判阮男6年徒刑。

判決指出,阮株號(56歲)有收集女性內褲、褲襪癖好,去年12月30日到和美鎮百貨商場購買30多件女性內褲、褲襪,在停車場地下室如廁,看見26歲、留長髮、穿短裙黑絲襪的楊姓女子,心生淫念,尾隨進入女廁

阮嫌趁楊女洗手時,拿出鐮刀從她後方頂住頸部欲性侵,楊女奮力反抗並呼救,混亂中右臉頰被割一刀,傷口長11公分頭皮也有2公分撕裂傷,阮嫌則倉皇逃離。

阮男落網後,警方起出電擊棒與按摩棒等物品,他坦承因女子穿黑色褲襪、留長髮、身材又好,忍不住想性對方。檢方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起訴,並以其攜帶凶器傷人,從重求刑12年。不過,法官衡量他坦承犯行、尚有悔意,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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