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兒子模仿愛愛動作 他氣炸罵前妻心理變態判無罪
高雄蔡姓男子發現4歲幼子對阿嬤出現類似性行爲的舉動,懷疑前妻和男友教壞小孩,氣得大罵「和男人相干、掀懶叫給小孩看、變態」,一審判無罪,二審認爲涉及私德屬誹謗,改判30天拘役,更一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蔡姓男子發現4歲幼子對阿嬤出現類似性行爲的舉動,懷疑遭王姓前妻和男友不當對待,氣得當街大罵王女「做人不要心理變態,跟男人在相干,掀懶叫(臺語)給小孩看」,挨告誹謗。一審認爲蔡男所言是保護未成年孩子、事涉「公益」判無罪,二審認定蔡男當街辱罵涉及私德,改判誹謗、拘役30天。更一審日前駁回檢方上訴,判蔡男無罪。
蔡男與前妻王女離婚後,雙方協議由蔡男照顧兒子,王女偶爾也會帶孩子回家過夜。2019年1月蔡男母親發現,4歲的孫子晚上在牀上不斷做出「衝刺」的動作,甚至掀開自己的尿布、看自己的生殖器。她當下還以爲孫子可能是在玩騎馬遊戲,不以爲意。
過沒幾天,男童突然跨坐在阿嬤身上拼命搖,阿嬤嚇得問男童「爲什麼坐在阿嬤身上做這個動作?」男童竟回答「阿伯跟媽媽也都是這樣」。阿嬤追問「阿伯跟媽媽做這個動作讓你看?」,男童回「會阿,阿伯還說只有我可以學,別人不能學」、「阿伯還拿他的小鳥給我看」。
蔡男得知後,氣得立刻向社會局報案,王女2019年2月想要探視兒子遭到蔡男拒絕,兩人在巷子大吵,蔡男氣得大罵「做人不要心理變態,跟男人在相干,變態,掀懶叫給小孩看」,王女不堪被羞辱,一狀告上法院。
一審法官認爲,王女在兒子面前與男友做愛是事實,蔡男怒言是爲了保護幼童,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合理評論,判蔡男無罪。但二審法官認爲,蔡男幼子證詞效力不足,蔡男罵「跟男人在相干」更涉及私德,導致王女名譽受損,屬誹謗,改判蔡男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更一審認爲原審判決並無不當,予以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