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漂流木注意!2男河牀搬臺灣扁柏 違反「這規定」侵佔送辦
花蓮縣府本月1日公告開放民衆自由撿拾漂流木,賴姓及林姓男子看到新聞,未注意相關規定就興沖沖跑到秀林鄉和平溪橋河牀搬木頭,遭警方查獲兩人撿拾兩塊一級臺灣扁柏,長度、重量不符可撿拾規定,依侵佔罪嫌送辦。警方提醒,可撿拾漂流木的區域、長度、重量都有規定,並非無條件,請民衆務必詳閱公告,避免觸法。
新城警分局和平派出所長王祝光說,日前接獲交通警察隊和仁分隊轉報,秀林鄉和平村和仁地磅空地有人在載運木頭,他與警員郭詠翰立即前往,現場有一輛廂型車及兩名男子,靠近時車內散發濃濃木頭香味。
賴姓男子表示,看到新聞說颱風過後縣府已開放撿拾漂流木,才和朋友一起到和平溪橋南端下方河牀撿木頭。警方查看發現車上有兩塊漂流木,通知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派員認定,確認兩塊木頭爲一級臺灣扁柏,材積分別爲1.13立方公尺、1.52立方公尺,市價約2萬5000元,已超過可撿拾規定,依侵佔罪嫌將兩人送辦。
警方表示,縣府雖於1日公告撿拾漂流木,但有相關規範,包括不得裁切、單支規格末徑須小於20公分、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小於50公斤,且沒有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也有限定的區域。兩嫌撿拾的扁柏雖無標記,但單支重量超過50公斤,且末徑大於20公分,已違反規定。
花蓮縣府農業處表示,凱米颱風過後海岸線堆積大量漂流木,爲早日恢復海岸景觀,1日公告民衆可在開放區域徒手撿拾,撿拾期間到下次陸上臺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發佈爲止。
縣府表示,不論是否爲貴重木,都可以在開放期間於開放區域撿拾,自用可直接帶回,若是加工轉售,必須攜帶身分證件,聯絡縣府農業處保育與林政科或到林業署花蓮分署轄下新城、南華、萬榮及玉里等4個工作站辦理登記,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以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
花蓮縣賴姓、林姓男子撿拾漂流木,因重量、末徑超過可撿拾規定,被依侵佔罪嫌送辦。記者王燕華/翻攝
花蓮縣賴姓、林姓男子撿拾漂流木,因重量、末徑超過可撿拾規定,被依侵佔罪嫌送辦。記者王燕華/翻攝
花蓮縣賴姓、林姓男子撿拾漂流木,因重量、末徑超過可撿拾規定,被依侵佔罪嫌送辦。記者王燕華/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