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教師納勞基法分本職、非本職 立委批「階級制度」
▲高教工會屢次抗議兼任教師在校任教不公現象。(圖/高教工會提供)
教育部擬將兼任教師分爲「未具本職」和「具本職」,前者將納入勞基法保障,引發教團強烈反彈。立委柯志恩13日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表示,教育部的分流是一種階級制度,壓縮「未具本職」教師生存空間,教育部應給予示範條例,不要讓各大學各自解釋,造成更多模糊地帶。
立委柯志恩表示,很多學校已經放寬「具本職」兼任教師的授課時數,從4小時放寬到8小時,讓他們可以到更多學校兼課,壓縮「未具本職」的生存空間;她建議,教育部應給予津貼補助,鼓勵學校某程度上願意聘用「未具本職」兼任教師,並和勞動部建立單一平臺,讓兼任教師問題找單一窗口就好,「否則未來這些教師包圍兩部會是指日可待。」
潘文忠則表示,他也認同學校應釋出更多缺額給無本職的老師,若方案一適用後,勞動部9月公佈後,還有1年緩衝時間讓學校端做相關配套準備。
教育部表示,若勞動部於105年9月1日公告指定適用,建議配合學年學期制,自106年8月1日起實施,讓各校有時間進行配套法令修正作業、準備預算、制定內部規章及差勤系統建置。
▲立委柯志恩。(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