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守自盜又超收循環利息 花旗銀遭罰850萬元
銀行行員監守自盜又一樁,而且還外加超收信用卡滯納金與循環利息,外銀花旗銀行遭裁罰。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羣今日指出,花旗信行信義分行前行員疑似挪用客戶款項,而銀行卻沒有做好內控,加上花旗銀行從101年開就因爲信用卡帳務系統邏輯錯誤,超收了30萬名客戶3000萬元的滯納金及循環利息,依法核處共850萬元,並解除該行員的職務。
王立羣表示,花旗信義分行行員涉有私下保管客戶空白單據,自制不實對帳單予客戶,推薦客戶投資非屬花旗銀提供的金融商品及私下與客戶爲資金往來等情事,且所涉爭議匯款交易始自99年4月,爭議匯款金額摺合新臺幣達2千萬元,顯示銀行內控制度未妥適建立或未確實執行,核處600萬元。
王立羣指出,另外經客戶檢舉,已設定自動扣款後又重複繳款的,卻還被溢收滯納金及循環利息。經查證,花旗銀行會超收滯納金、循環利息主要是系統參數邏輯設定錯誤,該錯誤從101年起就已發現,104年有要求修正,但卻發現仍有超收情況,造成30萬戶客戶被超收3100萬元,由於是累犯所以罰最高金額200萬元,目前花旗銀行已處理完95%的客戶退款,預計今年第一季前會完全全數退款。
花旗銀行表示,此次案件皆爲花旗銀行發現後,主動向主管機關呈報,於第一時間採取必要之措施,以確保客戶權益。少部分應調整的信用卡交易帳務處理,目前已幾近完成。花旗擁有嚴謹的內控機制,並有完善的行爲準則,嚴格規範員工的行爲,也禁止員工與客戶不當往來。
花旗銀行強調,關於理專一案,實屬獨立個案,爲查明案情以確保客戶及銀行權益,已採取適當法律途徑。鑑於此案已進入司法偵查程序中,目前不便對外說明案件細節。花旗已檢視並採取必要措施,懇請客戶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