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質疑社政安置長者被迫續命、難善終 社家署回應了

衛福部社家署今天表示,除社政單位安置個案外,一般民衆亦會面臨至生命末期,來不及表達善終意願的情況,必須加強民衆宣導。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委員田秋菫日前表示,部分社政單位公費醫療安置個案,因無法自主表達善終意志,面臨被強迫續命的困境,將申請自動調查。衛福部社家署今天表示,除社政單位安置個案外,一般民衆亦會面臨至生命末期,來不及表達善終意願的情況,必須加強民衆宣導,鼓勵民衆使用「病人自主權利法」的預立醫療決定等資源。

田秋菫表示,監察院接獲民衆陳情,各縣市政府安置於醫療院所慢性呼吸照護病房(RCW)的病人,部分已意識不清,且長期無法表達自主意志,被迫以呼吸器等醫療行爲「強行續命」,未能安寧善終,衍生全民健保給付無效醫療疑慮。

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表示,依「老人福利法」規定,沒有家屬照顧,且無依、無法自立的長輩,應由社政單位協助安置,地點依個案而定,如長輩需要生活方面照顧,會安置於老人福利機構、護理之家、住宿式長照機構等,有疾病者則安置在醫院,監委提到的個案,因有呼吸方面治療需求,故留置於醫院RCW病房。

周道君說,簽訂預立醫療決定,必須先經由預立醫療諮商,社政單位安置時,即使提醒長者相關資源,仍要由長者主動接受諮商、簽訂預立醫療決定,才能在生命末期免於插管等醫療措施;事實上,不論是否爲安置個案,民衆都有可能來不及表達意願,就進入醫療過程,目前可做的是加強宣導,鼓勵民衆使用預立醫療決定者項資源。

衛福部健保署日前針對65歲以上重大傷病患者、輕度失智住院病人、公告難治癒疾病、居家整合照護計劃服務對象提供一次預立醫療諮商。周道君說,未來針對社政安置個案是否提供免費諮商,仍須視健保財務狀況而定,且除費用問題,安置流程中如何鼓勵被安置長者接受諮商,也是一個問題。

臺灣安寧緩和醫學會理事長程邵儀則說,循病主法規定,經預立醫療諮商、簽訂預立醫療決定的民中太少,衛福部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推廣獎勵計劃」免除特定身分民衆預立醫療諮商費用,住在安養機構、民間養護所的住民,基本上可免除諮商費用,多數社政安置長者可循此管道減輕負擔,建議社工人員若評估安置對象狀況適合簽署時,適時提醒並鼓勵其簽署預立醫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