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北監受刑人被虐昏 民團籲盡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

監察院今年9月13日公佈「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管理人員對受刑人戒護管理失當案」調查報告,指出北監管理受刑人涉違法虐待實施酷刑,監察院通過糾正北監。矯正署表示,配合後續調查,如有違法虐待,絕不寬貸,就職員行政缺失一併究責。民間司改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監所關注小組及臺灣人權促進會等民團呼籲,立院應儘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防免系統性的人員侵害。

民團指出,監察院經勘驗監視錄影畫面發現,今年4月即有受刑人在監所管理員的視線範圍內,疑似遭由其他受刑人擔任的服務員壓制及毆打。期間,管理員視若無睹,縱容服務員欺壓受刑人。同時,從其他監視錄影畫面,發現管理員腳踢受刑人的畫面。匿名陳情者表示,曾遭打到一度沒呼吸、失去意識,吐血後折手。

監察院於今年5月8日無預警履勘北監愛三舍,發現電擊棒、防護型噴霧器、手銬等自衛配備,置於無上鎖、監視器死角、可能由服務員取得的抽屜中,卻查無愛三舍領用紀錄。監察院指出,擔任服務員的受刑人有取得物品的可能性,確有戒護風險。

民間司改會指出,北監虐囚事件並非個案,法務部及矯正署應立即改善,有受刑人申訴指出,北監愛三舍、平二舍等場舍管理員,放任服務員對受刑人有毆打、折手、擊頭、使用電擊棒及噴辣椒水等虐待行爲。舉例而言,2015年10月間,北監曾發生受刑人疑遭違法施用戒具、違法管束凌虐致死;2019年10月,高雄監獄有管理人員夥同擔任服務員的受刑人,涉嫌凌虐受刑人致死。

今年再爆發北監虐囚事件,民團認爲,主管機關未善盡監督審覈權責,也未落實戒護管理人員人權教育訓練,法務部及矯正署除了「增加各種監視器、查覈」或「行禮如儀長官視導」之外,應透過外部且獨立機制,瞭解各監受刑人是否受到不當對待,正視矯正機關的系統性問題。

民團呼籲,北監涉嫌違法虐待實施酷刑,違反已內國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目前尚待立法院通過的「禁止酷刑公約」,立院應儘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防免系統性的監所人權侵害。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外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