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促《禁止酷刑公約》儘速三讀 讓死刑歸零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宣佈,兩公約第3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5/9登場。(蔣永佑攝/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於2018年將「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施行法」草案送立院審議,迄今未完成立法程序。對此,臺灣人權促進會、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出面呼籲蔡英文總統及立法院,儘速通過該施行法,不僅讓酷刑歸零,也讓死刑就此歸零。
6月26日是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紀念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之一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於1987年的6月26日生效,民間團體今召開聯合記者會呼籲讓酷刑歸零,立即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
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指出,2018年政院完成的《禁止酷刑公約及其議定書施行法》草案已送進立院審議,但目前進度卻是隻完成一讀就無消無息。因此,在「626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前夕,朝野應儘速通過這項重要人權法案,而國家人權委員會作爲施行法規範的「酷刑防制機制」,也應儘早完成防範酷刑的工作。
與會的酷刑受害者蘇建和指出,他在1991年因死刑案受冤,直到2012年平反,原以爲就此告一段落,但事實並非如此,因被當年刑求而飽受煎熬,而不斷身處在無盡噩夢,讓人難以理解爲何我國沒有任何防治及協助的機制。
蘇建和說,別人或許會說這樣太浮誇,但被酷刑刑求是經過21年的法院審理才被認定無罪,這段過程中,不斷地讓人詢問爲何被刑求,沒辦法好好迴歸正常的人生。因此,他很沉痛、也很卑微的懇請蔡英文總統儘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讓因冤案而受到酷刑的人能有防治與協助的機制。
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臺灣已經禁止體罰,認爲這是酷刑,而死刑是身體刑的極致樣態,怎麼會認爲這不是一種酷刑?同時,從聯合國將人性尊嚴發展成國際法的標準來看,到今年5月進行的兩公約國際審查,都可知道死刑是酷刑,殘忍不人道,且是侮辱人格的懲罰刑。因此,政府必須儘快宣佈停止死刑的執行,法務部長也應停止簽署死刑執行令。
林欣怡強調,廢死纔是真正保障人權的作法,就像蘇建和所說,他爲了爭取自己的清白花了20多年時間,作爲死刑受害者,到現在還要一再的站出來向政府提出呼籲,令人看得很心疼。
林欣怡說,不是說政府應該忽略公衆的輿論,但面對廢除死刑,政府有責任確立人權的標準,而不是躲在民意的背後,用民意正當化違反兩公約的事實,人民更不能成爲違反人權的藉口,呼籲政府讓酷刑歸零,也立即讓死刑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