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組改阻力 兩階段修法「數位發展部」先行

降低行政院組織改造阻力,行政院已決定組改最後一塊拼圖將分階段修法,優先推動成立數位發展部的相關組改修法,目標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前後送請立法院審議,而行政院版仍決定數位發展的專責部會名稱爲數位發展部,而非數位發展委員會政府高層透露,主要是考量專責部會應具數位政策執行力

根據規劃,數位發展部是資訊資安電信網路傳播五大領域的數位主管機關,負責數位經濟政策發展。將整並NCC監理以外的通訊傳播產業輔導業務經濟部技術處、工業局電資組、知識服務組的電子、資訊「部分」業務;交通部郵電司電信業務國發會資管處的政府資訊管理業務。

此外,行政院資安處也將併入,並升格資安署;爲提升資訊通信安全,也將成立行政法人資服中心、個資保護審議委員會。參與決策官員強調,經濟部電資組、技術處屬於硬體制造的業務仍保留在經濟部,軟體業務則移撥數位發展部。

至於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等提出成立數位發展委員會強化跨部會的溝通協調能力,高層表示,「尊重」。參與決策官員解釋,數位發展部也有跨部會協調機制,包含智慧化政府服務、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等業務未來將一併移撥數位發展部,就是跨部會的協調機制。

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2010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明訂行政院轄下37個部會整併爲29個,並自2012年啓動組織改造。目前仍有五個部會尚未完成組改,包括經濟部改制經濟及能源部、交通部改製爲交通及建設部環保署升格環境資源部、農委會升格農業部內政部下設國家公園署。

總統第二任決定成立數位發展專責部會,並啓動尚未完成的五部會組改,未料農業縣民進黨立委對於經濟部水利署、農委會部分業務併入環境資源部反對聲音大,而企業界、立委又殷切期待早日成立數位發展專責部會,行政院經評估考量後,決定將數位發展部相關組改修法與其餘五部會脫勾處理。

配合成立數位發展部,數位政策發展與內容監理將分開,NCC改製爲通訊傳播監理委員會,專責內容監理業務,仍爲獨立機關。科技部則轉型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委政委兼任,強化跨部會協調功能,未來每年千億元科技預算大餅科學園區仍由科技委員會主管,並擬整合行政院科技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