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順科技IPO中止:“明星企業”爲何輿情不斷?
(原標題:江順科技IPO中止:“明星企業”爲何輿情不斷?)
一家行業優秀的“明星企業”,自2021年首次申報IPO以來卻爭議不斷、輿情不止。證監局前科員涉嫌違規入職入股,更成輿論聚焦點。
資本市場門外排隊的向來不乏優秀的企業。總部位於江陰市的江蘇江順精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江順科技”)是一家行業領先的高新技術企業,近年來經營業績穩健增長。就是這樣一家行業優秀的“明星企業”,自2021年首次申報IPO以來卻爭議不斷、輿情不止。爲什麼會出現這一反差現象?《經濟參考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深入調研。
基本面:業績穩健增長 行業優勢明顯
招股書顯示,江順科技主要從事鋁型材擠壓模具及配件、鋁型材擠壓配套設備、精密機械零部件等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經過20餘年的行業深耕,公司已成爲行業內的領先企業。
經過多年經營積累,江順科技建立了行業領先的技術及研發優勢,主持起草了有色金屬行業首部鋁型材熱擠壓模具行業標準,並獲批設立了“院士工作站”和“江蘇省高精度工業模具數字化設計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合計擁有227項專利,其中發明專利36項。
據招股書披露,根據中國有色金屬加工工業協會出具的證明,江順科技相關產品在製造精度、綜合壽命、穩定性及設備的自動化程度均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記者發現,江順科技IPO報告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下同)內,營業收入、淨利潤等主要經濟指標十分亮眼,在行業內和當地均可謂“明星企業”。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爲54911.54萬元、74150.04萬元、89242.58萬元、48436.42萬元,複合增長率爲20.83%(其中2023年1-6月已年化處理,下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爲6785.20萬元、9977.92萬元、13727.37萬元、7053.98萬元,經營業績穩定持續增長。
江順科技招股書認爲,公司是國內少數產品規格豐富且能夠爲客戶同時提供擠壓模具及擠壓配套設備一站式服務的生產企業之一,競爭優勢明顯,符合主板定位。江順科技表示,公司以“實現客戶價值,爭創世界名牌”爲願景,力求成爲國內乃至全球領先的鋁型材擠壓模具及鋁型材擠壓配套設備製造商之一。
輿論界:募資補流或爲圈錢 欠鉅債仍大筆分紅
然而,業績如此亮眼的江順科技,其IPO之旅可謂一波三折。2021年7月30日,江順科技簽署了最早版本的招股書,開啓深交所主板IPO征程;2022年7月21日,證監會第十八屆發審委審覈通過其首發申請;2023年2月全面註冊制實施後,江順科技重新遞交招股書,項目平移至深交所;2023年9月14日,深交所上市審覈委員會審議結果顯示,江順科技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4年1月12日,江順科技審覈狀態變更爲“提交註冊”;但截至今年3月31日,其IPO審覈已處於“中止”狀態。
記者梳理髮現,自啓動IPO以來,江順科技備受輿論關注和質疑。其中2022年7月和2023年9月兩次上會審覈前,均是輿論質疑的高峰,關注的焦點則包含四個方面。
一是“大筆分紅、理財卻募資補流”。江順科技於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別分紅3000萬元、4000萬元、1000萬元,合計8000萬元。2020年、2021年,江順科技還分別購買理財產品4989.38萬元、3950萬元。但此次IPO江順科技卻擬募資5.60億元,其中1.25億元擬補流。在多次大額分紅和購買大額理財產品後又募資補流,其合理性遭到廣泛質疑。
二是“償債能力不及同行”。據披露,江順科技報告期內的資產負債率(合併)分別爲78.29%、70.76%、62.54%和58.44%,同期可比公司均值分別爲31.77%、34.26%、35.36%和35.95%,遠高於同行均值。
三是“財務數據披露瑕疵及信息披露瑕疵”。江順科技的招股書與其輔導總結報告,在部分財務數據的披露方面存在差異,也成爲媒體關注的重點。此外,江順科技的個別客戶成立當月即與公司簽訂千萬元合同等也受到質疑。
四是“多家客戶質量抽查不合格”以及關聯方上黑榜、募投項目信披瑕疵等。
聚焦點:證監局前科員違規入職入股後能否“一走了之”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江蘇監管局(簡稱“江蘇證監局”)前科員涉嫌違規入職、入股江順科技,成爲輿論廣泛爭議的焦點。就在IPO項目在審期間,江順科技披露稱,2023年4月,江順科技董秘兼副總經理肖永鵬離職。而在肖永鵬入職江順科技前,其曾在江蘇證監局擔任科員近7年時間。
據江順科技2021年版招股書顯示,公司負責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關係的證券事務部負責人爲肖永鵬,曾於2013年7月至2020年5月任江蘇證監局科員。2020年6月入職江順科技,2020年12月任公司董秘後成爲高管,2021年2月兼任副總經理。招股書解釋稱,肖永鵬2020年6月入職,爲公司基於自身發展需要和規範運作需求引入的核心管理人員,目的是進一步壯大管理團隊,保障公司規範化運作,符合公司經營發展需要。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根據履歷信息,肖永鵬在離開江蘇證監局後次月就入職了江順科技。入職1個月左右,又通過入股員工持股平臺江陰天峰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天峰管理”)間接入股江順科技,間接持股比例爲0.90%,入股資金或超100萬元。但耐人尋味的是,肖永鵬入股資金起初是向江順科技的實控人、大股東張理罡等人所借,理由是“因出資金額較大,部分合夥人無法在短期內一次性將資金籌集到位”。直到2020年12月前,肖永鵬才償還該筆資金。而2021年1月,江順科技就和保薦機構簽署了IPO輔導協議。
就在外界質疑肖永鵬入股江順科技的資金來源和時點時,肖永鵬卻突然離職、退股。江順科技披露稱,2023年4月,基於公司的人事安排調整及肖永鵬個人職業發展規劃,經協商公司與肖永鵬解除勞動關係。離職後,根據員工股權激勵相關約定,肖永鵬將其持有的天峰管理的財產份額全部轉讓給張理罡,張理罡已向肖永鵬全額支付了財產份額轉讓款。
但記者注意到,肖永鵬股權的轉讓價格、獲利情況、轉讓原因等均未披露。記者又綜合研讀公開資料發現,肖永鵬合計從江順科技獲取薪酬超百萬元。其中,2020年6-12月,在總經辦工作的肖永鵬,領取約7個月的薪酬爲24.15萬元;2021年,肖永鵬作爲公司高管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獲取薪酬爲53.32萬元;2022年,肖永鵬職務未發生變化,獲取薪酬爲54.89萬元;2023年1-4月,肖永鵬離職前薪酬未披露。此外,據歷次分紅情況測算,肖永鵬或獲得江順科技現金分紅約27萬元。
肖永鵬入股又離職並清退股權一系列行爲,引起廣泛關注。業內人士分析認爲,雖然這一違規入職、入股行爲已主動清理,但其背後是否存在違規獲利等謎團尚待解開。江順科技應在招股書中詳盡披露肖永鵬作爲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公司的合規性、當初入股價格及程序、股權轉讓價格及轉讓真實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等。
法律界人士也指出,肖永鵬從江蘇證監局離職後次月即入職江順科技的行爲或涉嫌違法違規。因肖永鵬任職期間的江蘇證監局屬於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肖永鵬離職應參照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該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事實上,證監會2021年6月實施的《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2號》,也明確了離職人員入股擬IPO企業的相關要求。該指引規範的離職人員,是指發行人申報時相關股東爲離開證監會系統(含地方證監局)未滿十年的工作人員;入股禁止期,則是指副處級(中層)及以上離職人員離職後三年內、其他離職人員離職後二年內。顯然,肖永鵬屬於其他離職人員,離職後二年內應禁止入股擬IPO企業,但肖永鵬離職僅兩個月就入股了擬IPO企業。
不過,按照上述指引要求,“本指引發布前已離職人員,其入股行爲不適用入股禁止期清理的規定,但應按本指引進行覈查說明”。指引強調,提交發行上市(掛牌)申請後,發現不當入股情況或出現重大媒體質疑的,中介機構也應及時覈查並報告。也就是說,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機構應對肖永鵬違規入股江順科技行爲進行專項覈查和說明。
《經濟參考報》記者通讀江順科技最新版本招股書和深交所問詢函,均未發現肖永鵬入股並退股的核查說明信息,其信息披露或存瑕疵。記者又就以上問題致電致函江順科技採訪,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未有回覆。針對江順科技IPO存在的問題,本報將持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