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學校強制購買2300元校服,校方:愛買不買,誰不穿誰尷尬

學生時代,是每個人心中最美好、最深刻的一段回憶,而最具學生氣息的東西,莫過於每天都在穿的校服了。

簡單大方的校服,就像學生們的另一張身份證,穿着這身衣服,大家就都知道你是哪個學校的學生。

而且校服讓校園生活變得更加單純,沒有穿着的攀比,讓大家更能投入學習。

然而,在江西南昌的一所學校,家長們卻因爲校服和學校產生了矛盾。這其中究竟發生了什麼?

«——【·案情回顧·】——»

一、孩子升學,花費巨大

江西南昌,九月的一天,陽光明媚。

小韓像以往一樣,一大早就來到了公司上班。同事們看着笑眯眯的小韓,都好奇他最近是有什麼喜事。

“能有什麼喜事,還不是老樣子,就是孩子今天上初中了,媳婦兒一早領他報到去了,”小韓對衆人解釋道。

同事們笑笑,打趣着小韓,說他家庭事業雙豐收,真有福氣。小韓附和着大家,心裡也覺得自己這日子過得越來越有滋味了。

小韓和自己的妻子一見鍾情,兩人結婚後很快就有了孩子,這些年來,二人努力工作,孩子努力上進,一家人的生活過得其樂融融。

隨着孩子越來越大,生活、學習所需要的開銷也越來越大,夫妻兩人雖只是普通的上班族,但是平日裡好好打算,二人的工資也足夠小家庭的開支了。

今天孩子就要上初中了,這對孩子來說也算是踏入了人生的一個新階段。

都說孩子長得快,小韓覺得孩子上高中、上大學的日子馬上就要到來了,等到孩子把學上完,自己和妻子的壓力也能小很多,一家人的日子也能過得更好一點。

這麼一想,小韓就更有工作的動力了,當即靜下心來,開始了一天的工作。

到了晚上,小韓回到家,妻子向他說了一下今天報名的事情:“今天報名,繳費就花了不少錢,光校服就是九百塊。”

聽到這兒,小韓也覺得這校服價錢稍微有些貴了,平時家裡買件衣服也只需要一百多塊,但仔細想想,孩子在學校都得穿校服,花了這錢,平時就不需要再給孩子買那麼多其他衣服了,算起來也是不虧的。

小韓對妻子說:“沒事,該花的錢咱就得花,不能讓孩子沒有校服穿,一年九百塊,咱們多努力,對我們來說這筆錢也是拿的出來的。”

妻子點點頭,想着總歸是爲了孩子好,便同意了小韓的話。

可讓小韓沒想到的是,過了幾天後,學校又向家長髮來了通知,說校服費用還沒收完,除了上次交的九百塊,還需要再交一千四百塊。

二、千元校服,引發爭議

接到通知之後,小韓急忙問了妻子:“報名那天不是說九百塊嗎?怎麼突然又要這麼多啊?”

“報名那天只說了九百啊,沒和我們說還要再交一千多,當天就以爲已經把費用都交齊了。”妻子也被學校的通知搞懵了,向小韓解釋道。

爲了弄清楚事情的具體情況,小韓又去問了其他的家長,得到的回覆都是如此。

原來,開學那天學校收了家長九百塊的校服費,但是並沒有告訴大家之後還需要再交費用,這次的通知對大家來說都是個措手不及。

對於需要再次交費的事情,小韓和妻子想了很多。

一方面,他們想着,這是學校要求學生和家長繳納的,再交個一千多,他們目前也是能拿出來這筆錢的。

但另一方面,這校服前後繳費加起來已經兩千三了,三年初中生活,孩子長得快,校服每年都需要換新的,那加起來就是快七千塊,對於他們來說這着實是比不小的開支。

而且學校在第一次交費時也不說清楚,讓家長們都以爲只需要交九百塊就夠了,之後卻又發通知來要錢,這樣辦事實在是太不妥當了。

於是,小韓和妻子一合計,打算直接去學校找領導好好談談。

三、學校迴應,無奈補交

到了學校,小韓遇到了很多家長,也是因爲校服收費問題來的。

校方接待了家長們,在瞭解到他們的問題後,主動向家長出示了學校訂購校服的單子。

“各位家長們可以看一下,這是我們學校校服的具體清單,訂了什麼衣服,都寫得很清楚。”學校老師向家長們說道。

在單子上,家長們看到,學校的校服包括了夏季和冬季兩種,不僅有平時穿的,還有學校活動需要的禮服、運動服等,其中最貴的是大衣,一件就需要五百多。

看到這個單子後,一些家長心裡也有了底,不再吵着要學校給說法。

但在這時,一位女士對大家說:“我大兒子是初二的,之前也訂了學校的校服,花了好幾千,但是衣服質量非常差,沒穿多久就得重新買。”

於是,本被說服的家長們再次激動起來,大家本以爲一年一套夏季校服和一套冬季校服就夠穿了,咬咬牙花個兩千三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沒想到衣服質量這麼差,這樣的話,衣服壞了就又得再買,一年就得花好幾個兩千三,誰供得起?

於是,家長們紛紛向學校領導說理:“校服收費實在是太高了,還不能保證質量,你們要不降點價,要不換個供應商,把質量搞好!”

面對家長們的訴求,學校領導不慌不忙,對大家說:“校服供應商是我們合作多年的,不可能更換,訂校服本來就是自願原則,家長們如果不願意的話,可以不訂。”

不訂校服?家長們一時不知道學校領導這話究竟是何意,卻沒想到對方話鋒一轉。

“不過這校服是學校集體訂的,學生們都會穿,家長們不訂的話,您的孩子就只能看着同學們都有校服,自己沒有了。”

一時,辦公室裡安靜了下來,家長們面面相覷,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過了一會兒,大家都各自離開了。有的家長直接去了繳費處,把剩下的一千四百塊錢補齊了,還有的則直接回了家。

小韓跟着大家出了校門,不知道回家該如何和妻子說這些,這一年兩千三的校服費,到底該不該交?

回家之後,小韓和妻子商量了很多,最後他們還是決定,補齊剩下的校服費用。

畢竟孩子上學是大事,他們不想讓孩子因爲沒有校服穿而在同學中變得特殊,比起錢,他們更希望孩子擁有一段開心快樂的校園生活。

«——【·以案釋法·】——»

在本案中,校方的行爲觸犯了哪些法律呢?

在本事件中,校方在家長們第一次繳納校服費用時,並沒有向家長告知校服所需要的全部費用,而且也沒有向家長們告知校服的具體質量,其行爲侵害了家長們的消費權益。

如果家長們根據此條例追究校方責任,那麼校方將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此案中,學校方聲稱“校服採取自願購買原則,不強制要求”,而家長們出於孩子校園生活的考慮,選擇購買千元校服,使得此事被一帶而過。

近年來,因學校高額收費而引發的爭議數不勝數,一些學校一面打着“自願”的旗號,一面又在無形中給家長和學生施加壓力,使其迫於形勢接受學校的高價清單,這對學生的成長極爲不利,也給家長增添了不小的負擔,同時也嚴重損害了學校的形象。

«——【·結語·】——»

校服,本應該是最普通的東西,它不需要昂貴的布料也不需要高超的設計,它所應該具有的,只是平價與舒適感。

當校服變得越來越花樣百出,與此同時也會變得越來越價格高昂,這對於學生來說並非必要,對家長來說,也着實是不小的負擔。

而學校,作爲學生訂購校服的中間者,更應該在其中做好把關作用,爲學生選擇合適的、得體的校服,而不應該罔顧家長和學生的感受,去訂購一些華而不實的東西。

孩子的成長,需要家長和學校共同努力,只有雙方彼此體諒,爲孩子創造一個平等、健康的成長環境,才能使孩子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