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3歲女童討厭媽媽 父丟監護權
黃姓男子前年和妻子離異後,負責照料女兒,卻不斷向女兒醜化前妻,婦人屢屢探視女兒遭拒,一狀告上法院,女童討厭媽媽、卻說不出理由,社工追問她才道出:「爸爸教的!」桃院法官認爲父母不該教孩子仇恨,已失職,裁定剝奪黃男的監護權。
黃姓男子和前妻育有1名3歲女兒,2人1年多前離異後,協議雙方共同監護,平時和父親一起生活,母親則有探視權,但婦人屢屢探視女兒遭拒,甚至被愛女稱「惡魔」,心痛之下一狀告上法院、聲請單獨監護子女。
婦人說,前夫不滿她離婚後另結新歡,多次以女兒不願意、沒付撫養費等各種理由,阻擋母女見面,還對女兒說:「媽媽是魔鬼,不喜歡妳、會打妳,不要喜歡媽媽!」
黃男反咬前妻拒付撫養費,對孩子不聞不問,還帶男友探視女兒,認爲她違反當初約定,才拒絕她探視,強力捍衛監護權。
社工家訪後發現女童討厭媽媽,嚷着媽媽欺負爸爸,還說「媽媽和阿公是壞人」,卻說不出討厭的理由,追問下才道出:「爸爸都是這樣說的!」
桃院法官認爲,父母有子女探視權,不能以金錢來衡量和剝奪,父母更不該傳遞仇恨給幼子,認定黃男限制前妻探視、還對子女灌輸不當觀念,有違善意父母原則,裁定剝奪他的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