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擋電視變互踢 基隆夫婦鬥氣離婚
基隆市一對葉姓夫妻因老公的腳擋到老婆看電視,竟演變成互踢,最後葉妻搬回孃家、訴請離婚。葉男對這種演變大感意外,葉妻則指出積怨已久,婚前就曾被打,婚後老公又常爲了錢對她惡言相向。
葉男15日被依傷害罪起訴,起訴書指出,去年(2012)8月20日凌晨1點多,葉姓夫妻躺在牀上看電視,葉妻不滿葉男腳彎着,擋住她的視線,兩人口角後,氣得以腳踢他的腿,葉男反踢回去,致對方左膝瘀傷。
葉男接受《自由時報》訪問時指出,妻子驗傷報案後,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指被他打了4次,但無法說出時間、地點,法院就這樣核發保護令,他認爲很不公平。葉妻則指婚前就曾被葉男打過2次,她原以爲婚後會改善,沒想到老公常爲了錢惡言相向;而她看電視時只是輕輕撥開對方的腳,卻被猛力回踢,害她左膝撞牆、內側有4平方公分瘀傷。檢方是依據葉妻出具驗傷單,以及葉男坦承回踢,依傷害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