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懷孕需校長簽字?高郵叫停市二中規定

新華網 記者江蘇高郵市委宣傳部獲悉,對於《高郵市第二中學教師計劃生育暫行規定 (討論稿)》引發網絡爭議事件,市教育局責令該校停止上述行爲,並在系統內進行通報。記者在網友提供的 “高郵市某中學女教師計劃生育暫行規定的討論稿”上看到,第三項規定:爲了保證正常教學,每學期每個學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師有生育指標,已婚女教師要根據學校的教學工作安排,做到有計劃懷孕,準備懷孕的女教師必須提前一學期向校長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行政會議,校長審批簽字方可懷孕。隨後,還列出了不按規定生育者的處罰規定。

近日,一份名爲《高郵市第二中學女教師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討論稿)》的文件在網絡上廣爲流傳。文件中提到“準備懷孕的女教師必須至少提前一學期向校長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行政會議,校長審批簽字後方可懷孕”,引起衆人熱議。對此,高郵市第二中學回應稱,學校女教師太多,主要是爲了課程安排,目前《規定》還在討論中,並未實行。 (2013.4.25騰訊網)

俗話說得好,女性能頂半邊天,這半邊天在當下的社會進程中來看,所佔的範圍是越來越大、越來越廣,但是隨處可見的性別歧視,還是讓這半邊天在很多時候內心極度抑鬱。

學校出臺文件,要女教師懷孕前要書面申請,在通過學校行政會議之後,甚至還要偉大的校長簽字,最後才能懷孕。真是不明白,自己家的私事怎麼成了全校領導公事,還要被擺在辦公桌上大肆討論,是這些人過分開放,還是筆者自己過分老套

女性懷孕是一個家庭、乃至一個國家大事,通過如此多的繁文縟節來規定懷孕時間,不管對誰來說都是一個心裡的坎,女性同男性一樣享有各項平等的權利,甚至因爲女性的特殊性,還應當對女性給予更多的照顧,但是當事學校卻單方面爲了學校的發展,用條文規定女性生育時間,實在有點可笑!

霸王條例橫行的不止是在校園裡面,在更多的企業裡面此類歧視比比皆是,一些女性爲了保住自己的位置不得不推遲生育的年齡,最終導致了更嚴重的後果,這些都是在當下需要給予關注的地方,若不是這一次需要校長簽字才能懷孕的事件曝光,此類違法事件還會以正常的姿態在社會上橫行很久。

隨着時代的發展,人民越來越關注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了保護,是否享受了相應的權利,而四處頻現的霸王條例只能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當下中國的某些制度還應當繼續完善健全,用制度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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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高郵一論壇上貼出該市第二中學草擬的一項生育規定。記者瀏覽該帖發現,該暫行規定中,準備懷孕的女教師必須提前一學期提出書面申請,由校長簽字後才能懷孕,否則除了享受不到正常的生育補貼外,還要面臨取消先進稱號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