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瓦斯遭討檢驗費 惹爭議
昨臺灣消費者權益發展協會指出,許多家庭主婦抱怨叫瓦斯被收取檢驗費,另外保證金退款也出現不合理現象。(柯宗緯攝)
近來高雄市不少家庭主婦反映,久久叫一次瓦斯竟被收取一筆50至400元不等「檢驗費」,直認被當冤大頭,憤而投訴消保團體。檢驗費該由誰支付,沒明確法令依據,算是灰色地帶,業者自行吸收或轉嫁消費者,衍生出不少消費糾紛。
3個月沒用完 多加費用
臺灣消費者權益發展協會秘書長呂英瑋指出,近來接獲多起投訴案,瓦斯行表明瓦斯沒在3個月內用完,須收取「罰款」,這項不成文規定近來在各地蔓延,有婦人叫16kg瓦斯,應收580元,卻被加價收880元,只因超過3個月才叫一次瓦斯,擔心以後叫不到瓦斯,敢怒不敢言,懷疑瓦斯行變相聯合漲價。
高雄市直轄市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公會總幹事遊淑君指出,驗瓶費並非被業者賺走,民國100年起政府規定須送檢驗廠,合格鋼瓶才能使用,業者多半不好意思向民衆開口索取「檢驗費」自行吸收,但最近萬物齊漲,近兩年開始收取檢驗費,而非「罰款」
主管機關消防局表示,依規定新瓶5年內不需檢驗,5至20年間每隔3、4年一次,20年鋼瓶2年一次、30年需淘汰,檢驗費一次350元,檢驗費到底誰負擔,應迴歸市場機制。
驗瓶費誰負擔 將定契約
高市主任消保官殷茂幹指出,據中央公告「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鋼瓶超過1年得收檢驗費,但純屬行政指導,不具法律效益,倘若民衆遇不合理收費,可提出申訴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今年已受理13件桶裝瓦斯糾紛,9件與檢驗費爭議有關,6件和解。
消費者面對檢驗費亂象霧煞煞,殷茂幹說,中央正研擬具有強制力的定型化契約,讓買賣雙方有所本。此外,第一次叫瓦斯,會被收取一筆1600至1800元鋼瓶保證金,但原桶回收通常會被打折。殷茂幹說,現今規定瓦斯行需義務提供瓦斯桶,消費者等同付「押金」,可要求歸還全額。